准备参加2013年的研究生考试,参加“保过班”,交费上课后发现学校的师资力量缺乏,怀疑学校不具备办学资质,起诉培训学校索赔4.3万余元。海淀法院上午开庭审理此案。
洪某诉称,他打算报考2013年的研究生考试,上网查询发现北京凯程博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承诺:参加培训的学员都能顺利考研。
2012年6月7日,洪某与凯程博远公司签订培训合同,并支付了42000元培训费。洪某到学校培训时发现师资力量不足,住宿和教学环境非常差,与前期宣传严重不符。
洪某认为,凯程博远公司通过虚假宣传诱骗他签订合同,以对方没有教育培训资格,不具备教育培训能力为由,起诉要求解除合同。
上午9时30分,洪某没有到庭,其代理律师代为出庭。
庭审中,法庭传唤了洪某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出庭作证。
“据我了解,洪某与学校之间的矛盾起因是空调温度太低。”证人称,洪某嫌宿舍空调温度太低,要求学校遵守室温低于26摄氏度不可以开空调的约定,并且洪某和其他同学经常出现小矛盾,因此才离开学校。
被告认为,今年九、十月份洪某还在听学校的视频课,老师也给其相应的回复和服务。“我们认为合同仍在继续履行,并且原告本人也需要老师的督促才可以很好地完成学业,所以无论从哪个方面讲合同都应该继续履行。”此案并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