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
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金融硕士(Master of Finance·MF)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充分了解金融理论与实务,系统掌握投融资管理技能、金融交易技术与操作、金融产品设计与定价、财务分析、金融风险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很强的解决金融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金融专门人才。
保险硕士(Master of Insurance·MI)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面向各类保险公司、保险监管机构、灾害预防和控制机构、社会保障组织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掌握经济学基础知识,具有从事风险评估与管理、保险产品设计、保险精算、保险财务管理和保险运营管理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保险专门人才。
应用统计硕士(Master of Applied Statistics·MAS)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具有良好的统计学背景,系统掌握数据采集、处理、分析和开发的知识与技能,具备熟练应用计算机处理和分析数据的能力,能够在国家机关、党群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科研教学部门从事统计调查咨询、数据分析、决策支持和信息管理的高层次、应用型应用统计专门人才。
国际商务硕士(Master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MIB)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适应经济全球化需要,胜任涉外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国际商务经营运作与管理工作,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通晓现代商务基础理论,具备完善的国际商务知识、国际商务分析与决策能力,熟练掌握现代国际商务实践技能,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和较强的跨文化交流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国际商务专门人才。
工商管理硕士(Maste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MBA)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工商管理领域具有较宽广的知识面、更趋合理的知识结构以及较高的企业管理、经营决策素质和能力,熟悉我国工商管理的实际,能运用所学的理论和知识从事各项管理工作的实务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
3、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6)党校学历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
(7)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特别说明: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相关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名参加全国统一招生的专业学位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考金融硕士、保险硕士、应用统计硕士、国际商务硕士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各项的要求。
(2)学历要求条件与(一)中的第3项相同。
2、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含2009年7月毕业)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两年或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2011年9月25日—29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可进行网上预报名;2011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含:专业学位考试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上认真、详尽、准确地填写考生基本信息,并记住网上报名号及密码。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按要求正确填写院、报考专业、选考科目及相应的代码,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提供的本人及所属单位(人事档案主管部门)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必须准确无误。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我部概不负责。具体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2、现场确认:2011年11月10日—14日(具体时间见教育部通知),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缴纳报名费、采集本人图像信息。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具体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3、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招生单位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初试。具体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报名网址: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
五、资格审查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将扣留伪造证件;发现可疑学历证书时,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六、初试
1、全国统考初试科目:政治、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三、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统计学、金融学综合、保险专业基础、国际商务专业基础的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2、金融硕士初试科目:政治、数学三、英语二、金融学综合。
3、保险硕士初试科目:政治、数学三、英语二、保险专业基础。
4、国际商务硕士初试科目:政治、数学三、英语二、国际商务专业基础。
5、应用统计硕士初试科目:政治、数学三、英语二、统计学。
6、工商管理硕士(MBA)初试科目:管理类联合综合能力、英语二。
初试时间:2012年1月7日—8日。
七、复试
在复试阶段,我院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我院将加强对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考核,一般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为简化复试程序,方便考生复试,请考生注明报考学院、专业。
1、复试形式、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等由各学院自定,并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网页向考生公布。
2、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外语(口语)、综合素质考核三个部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及时注意我校网站发布的复试信息。
八、调剂
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其他高校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录取。考生须登录我校研究生部网站提交申请调剂信息,包括调往学校、专业等,我校将按考生的申请寄转报考材料。
调剂到本校的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查看我校发布的调剂信息并填写报考调剂志愿。相关问题可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九、体检
所有复试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十、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
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我校将在考生录取前,与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之间分别签订合同。考生报考定向类别,须征得我校同意(拿到盖有贵州财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章的书面同意材料)。
十一、其它
1、学习年限为3年(金融硕士、保险硕士、国际商务硕士、应用统计学硕士学习年限为2年),实行学分制,学生须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按照教学计划和相关规定选课和考试,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完成专业实习和毕业(学位)论文。
2、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有关动态将及时在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网站:http://sw.gzife.edu.cn/yjsgzb/index.asp,如有疑问也可与报考学院联系咨询。
3、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4、招生简章中所列专业课参考书,考生可到书店或与有关出版社联系购买。
贵州财经学院网址:http://www.gzife.edu.cn
贵州财经学院研招办E-mail:gzcy_graduate@163.com
热忱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单位代码:10671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鹿冲关路276号
邮政编码:550004
联系部门:贵州财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1-6903801
联 系 人:苏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