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关于做好研究生考试相关考务工作的通知》鄂高考〔2011〕62号的文件精神,我校于
一、成绩查询
1.查询时间:
2.查询方式:我校研究生处招生信息网。
二、成绩复核
1.申请时间:
2.申请复核条件及规定:
1)根据教育部、省考试院文件精神,考生不得查阅试卷,考生对评卷结果如有异议,可向招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2)统考科目客观题和统考外语主观题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专人复查,统考科目(不包括统考外语)主观题和自命题科目由我校组织专人复查。
3)自命题科目及统考主观题我办均进行了反复校对,统考科目的客观题答题卡由计算机读卡阅卷,统考外语主观题为扫描后网上阅卷,因此考试成绩出现常规性错误的可能性不大。
对于确感成绩差距很大,有充分理由的考生方可申请复核。
3.复核程序:
1)考生下载《研究生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后,于
2)对申请理由充分的考生,我办汇总考生复核申请提交省教育考试院复核或组织专人复核;
3)
三、分数线
我校分数线将在3月下旬左右由教育部统一划定,如我办接到任何有关复试录取的通知,均会第一时间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考生可经常上网查阅。
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