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尚有部分调剂指标,热情欢迎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选择我院。
一、调剂原则
(一)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成绩,必须同时满足《兰州大学2012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和教育部2012年有关调剂要求。
(二)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为“985工程”、“211工程”院校或高水平的科研院所。
(三)被调剂考生必须是“普通全日制”毕业的考生。
(四)考生毕业于“985工程”院校(含应届生)。
二、优惠政策
(一)学术型学位
来源于校外“985工程”院校毕业的学术型优秀考生,与我校录取第一志愿“985工程”院校普通全日制毕业优秀统考生和“985工程”院校推免生奖助政策同等对待,即:被我校录取为非在职培养的优秀考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免学费);享受助研助学金,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一等助研助学金。
(二)专业学位
调剂录取来源于校外“985工程”、“211工程”院校毕业且在学期间为非在职培养的专业学位优秀考生(“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调剂录取考生除外),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助研助学金。
三、调剂专业和指标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100402) 3人
卫生毒理学(100405) 2人
公共卫生(105300) 2人
四、复试原则
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第一志愿考生一视同仁,同台竞争。
五、调剂程序
1.符合学校调剂要求的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2.学院查看调剂考生信息,审核并挑选符合学校调剂要求的考生报兰州大学研招办审核。
3.研招办审核通过的考生,由学院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4.接到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在招生学院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逾期未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我校的调剂复试资格。
六、联系方式
电话:0931-8915008
Email:zhangke@lzu.edu.cn
公共卫生学院
201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