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北京邮电大学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二、 提交材料
1. 《北京邮电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点击即可下载)。
2.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3. 加盖本科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1份。
4.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1张A4纸上)。
5. 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6. 校外推免生须准备一个信封(尺寸约22cm×11cm),在邮寄地址填写:本人通信地址;在寄信人地址处填写:北京邮电大学研招办,邮政编码:100876。在信封的封口处内侧填写姓名和本科期间学号。
所有材料均需使用A4纸,申请人的全部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复试时需携带所有证书原件以便查验。
三、 申请及考核程序
1. 申请者请登录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 yzb.bupt.edu.cn)查阅2015年硕士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下载《北京邮电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于2014年9月26日前将全部申请材料直接寄(或送)到所申请学院(研究院)的教务科(注: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项目管理四个专业不能接收推荐免试生以外,北京邮电大学其他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
2. 申请材料邮寄地址(请在信封上注明推免生申请材料):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北京邮电大学 XXX学院教务科或邮箱地址 邮编:100876
各硕士研究生二级招生单位的联系方式:
二级单位名称 |
联系电话 |
教务科办公地点 |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
62282163 |
教二楼425室 |
电子工程学院 |
62283725 |
教四楼339室 |
计算机学院 |
62282656 |
教三楼1005室 |
自动化学院 |
62282129 |
教四楼133综合办公室 |
软件学院 |
58828006 |
宏福校区行政楼101室/校本部明光楼312室 |
数字媒体与设计艺术学院 |
62281209 |
教二楼115室 |
理学院 |
62282099 |
主楼807室 |
经济管理学院 |
62282101 |
经管楼115室 |
公共管理学院 |
62284014 |
明光楼613室 |
人文学院 |
62282970 |
教一楼317室 |
教育技术研究所 |
62282391 |
信息网络中心314室 |
马克思主义教学与研究中心 |
62284014 |
明光楼613室 |
网络技术研究院 |
61198121 |
新科研楼624室 |
信息光子学与光通信研究院 |
61198017 |
新科研楼308室 |
3. 9月25日后取得推荐资格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第一志愿报考单位选择北京邮电大学。各学院(研究院)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初审,并于9月底10月初对符合条件者发送复试通知,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到各学院(研究院)教务科(联系方式参见上表)办理复试报到手续,缴纳100元复试费(持有研招办出具免复试费证明的考生除外),参加复试。
4. 具体复试内容时间由学院(研究院)自行负责确定,时间约为2014年9月底至10月初。
四、 接收程序
1. 北京邮电大学根据申请材料、复试成绩择优确定申请人的录取资格。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2. 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收到“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须在接收学院(研究院)规定时间内点击“接受”,方能被我校正式录取。未在规定时间内点击“接受”的推免生,我校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以便录取其他推免生。
3. 所有推免生无需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换取接收函。
五、 其他
1. 北京地区推免生需参加2015年春季我校统考考生复试体检,外地推免生可在本科就读学校体检,并于2015年5月10日前将体检表寄到我校研招办。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北京邮电大学研招办,邮编:100876。
2. 如发现申请者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将立即取消申请者的免试录取资格。
3. 取得北京邮电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资格的申请者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取消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