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的培养目标是:具有“以人为本、助人自助、公平公正”的专业价值观,掌握社会工作的理论和方法,熟悉我国社会政策,具备较强的社会服务策划、执行、督导、评估和研究能力,胜任针对不同人群及领域的社会服务与社会管理的应用型高级专业人才。
*院校排名
A++
北京大学、中山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南开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
A+
北京师范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中南大学、山东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上海大学、清华大学、西南大学
A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安徽大学、厦门大学、郑州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四川大学、西北大学、兰州大学、吉林大学、复旦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苏州大学、福州大学
B+
华中农业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南京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南京理工大学、西南财经大学、长春工业大学、云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
B
河海大学、江西财经大学、辽宁大学、安徽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重庆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吉林农业大学、西北民族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学院、贵州大学、河北大学、武汉科技大学、云南民族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浙江师范大学、井冈山大学、北京城市学院
*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六)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考试大纲及命题要求
全国MSW考试专业课考试包括社会工作原理、社会工作实务两门。
考试指导范围如下:
考试科目:社会工作原理
社会工作原理部分包括社会工作基础知识及社会学基础知识两个方面的知识。
第一部分:社会工作基础知识
了解社会工作的产生背景及其基本假设;了解社会工作的社会功能,把握社会工作在解决社会问题上的基本价值取向和思路;理解社会工作的基本概念、基本特点及其本质;掌握社会工作的基本知识,包括价值理念、理论基础、过程模式等。
一、社会工作概述
1.社会工作的涵义与性质
2.社会工作的产生与发展
3.社会工作的对象与服务领域
4.社会工作的功能
二、社会工作的价值基础
1.社会福利思想
2.社会福利制度
3.社会工作的价值与价值体系
4.社会工作的专业伦理
三、社会工作的理论
1.社会工作理论的涵义及地位
2.社会工作的基础理论
3.社会工作的实践理论
四、人的发展与社会环境
1.人的发展、社会环境及其关系
2.儿童发展与社会环境
3.青少年发展与社会环境
4.成人发展与社会环境
5.老人发展与社会环境
五、社会工作过程
1.社会工作过程的基本要素
2.社会工作的一般过程
3.社会工作者的角色
六、社会工作教育
1.社会工作教育与训练的意义
2.社会工作教育与专业化
3.社会工作本土化
*学位论文/授予
“社会学硕士社会工作方向”研究生在培养单位脱产学习,毕业后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就可以获得毕业证、学位证。“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学术研究生一样,在培养单位脱产学习,毕业后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就可以获得毕业证、学位证;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因不是脱产学习,通过论文答辩后,可以获得学位证,但是没有毕业证。
*人才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工作专业高级人才,要求学生拥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守法纪,拥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科学素养,具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要求学生拥有系统广博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掌握现代社会工作理论和方法,了解学科前沿的发展动态与最新进展,熟练掌握至少一门外语,成为具有丰富社会工作经验的专业型应用人才和教学研究人员。
*就业方向
就业面向:到民政、妇联、共青团、工会、卫生、司法、教育等系统和城乡社区组织、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从事社会工作的服务与管理。
其他:本专业可获取劳动部职业指导人员中级职业技术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