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两年的研究生奖学金制度终于要实施了,尽管是迟来的“爱”,但对于广大研究生来说,这不仅可以减轻自身经济压力、激发更高的学习热情,更重要的是,这是对优秀学子的肯定,是对研究生培养教育体制的进一步优化,是党和国家惠民政策的又一体现,值得肯定和欣慰。而且,对于每年2—3万的奖励,以及每年4.5万人的奖励名额,都可称得上历史空前。但对于目前庞大的在读研究生群体而言,这样的奖励规模还是显得有些杯水车薪。可以想见,届时的评选和发放必然压力巨大、竞争激烈。有压力就有竞争,有竞争就得采取手段。但就目前来看,这项助学制度不免让人担忧沦为“唐僧肉”的可能,任人违规操作和争抢。
首先,“跑部钱进”的社会环境没有根本改变。不可否认,“跑部钱进”的做法败坏社会风气,助长行贿受贿等不正之风,引起社会巨大反响和非议。国家对此高度重视并采取措施,如作为“跑部钱进”的主要跳板和标志的各省市县的有关驻京办被勒令取消关停,“跑部钱进”歪风亦因此被遏制。有土壤就有生存。随后各地各种方式的“驻京办”又死灰复燃暗地生存说明在巨大利益面前“跑部钱进”的复杂难治,更是从一个侧面说明造成这一社会现象的土壤没有根本清除。社会如此,象牙塔里的情况也不容乐观。职称评选教授“开房收钱”、副教授拳打教授等事件,一些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违规发放、分割发放而引来的质疑,更是凸显了学校各类评选的腐败黑幕和人为操作现象。而此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似乎仍给了“跑部钱进”得以继续的便利。
比如,《办法》规定:根据各高等学校研究生规模、培养质量以及上一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执行情况,制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年度分配名额和预算。表面看,这是在提高研究生奖学金发放的科学性、公正性。但这个看似标准明确的规定,实则是一个软性的、不宜明确掌握和量化的指标,如果没有细化的执行政策,则为权力寻租和胡乱作为提供了灰色空间,打开了“跑部钱进”的大门。也就是说,如果有人“跑部钱进”并“跑部成功”,这个规定就有可能成为掌握奖学金名额部门和人员可操作的法门,给哪个省名额多一点、给那个学校名额少一点,尽在自由掌握和适度控制中。
再如,《办法》还规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倾斜。诚然,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虽然从广义上说都是明确和有据可依的,但从狭义上和具体实践来看,基础学科包括哪些明细科目?具体的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又指哪些?可能都没有一个十分明确的指代关系。所以,分配名额时向这些学科、专业倾斜,又可以成为某些人为活动和掌握的空间。更逞论罔顾法律和原则规定而不法行事之徒。
另外,诸如优秀学生的评选条件等也是一个看似明确实则模糊的规定,是一个很大的“筐”,可装的“东西”太多,可操作的空间亦因此太大,给“打擦边球”可乘之机。如此,研究生奖学金便不可避免要沦为“唐僧肉”,任人宰割、乱抢。这不仅让应奖未奖或少奖学生心寒,丧失社会公平,更让国家制度蒙羞,让政府公信力为此买单。
因此,要让研究生奖学金科学、公证发放,并发挥该制度应有效应,除了要进一步从社会大环境整治“跑、送、要”的不正风气外,也需要国家、相关学校在研究生奖学金规定上制定、完善相关配套规定,尽可能压缩人为操作空间,并进一步完善优秀研究生评选机制,阳关评选、阳关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