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环节,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推进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录取选拔质量,推进我院研究生教育的科学发展,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校研究生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2014年南师大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1.科学选拔,保证质量。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导师群体的学术权力和责任,提高导师群体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不断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2.公平公正,操作规范。加强监督机制,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做到过程公开、政策透明、程序严谨、操作规范。
3.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诚信品行、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4.客观准确,评分有据。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和评价方法,复试专业课考核成绩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二、组织管理 1.在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管理下,学院将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以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机制,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2.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我院各专业考生面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组长:蒋伏心、盛宇华
成员:潘镇、刘阳、李金生、周燕、张继彤、方志军、陶士贵
三、2014年我院复试分数线情况 按照教育部下达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结合我院各专业情况确定,2014年我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