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哲第四章答疑解惑(一)

来源:人民网考研 作者:万学海文 时间:2008-07-23 14:31:36
  •     核心提示:
  1.为什么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与唯心主义认识论的区别不是是否承认“世界的可知性”、“认识起源于经验”、“认识发展的辩证过程”?

  (1)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与唯心主义认识论的区别在于是否承认认识是以实践为基础的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以实践为基础的能动的反映论。唯心主义认识论则认为意识先天就有,是意识先于物质、先于实践的先验论。简单地说,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认为认识来源于实践,而唯心主义认识论认为认识先天就有。

  (2)关于“世界的可知性”命题,唯物主义者和部分唯心主义者都承认世界的可知性。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坚持社会实践是认识的基础,认识是对客观事物的反映,承认世界的可知性。虽然比较彻底的唯心主义者,如黑格尔也承认世界的可知性,但唯心主义者把认识看作是精神活动,使认识脱离了客观现实。例如,认为知识是先天就有的,是上帝赋予的观点,虽然也承认世界是可知的,但是这种认识是脱离客观现实的。

  (3)对于“认识起源于经验”这一命题,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都可以接受。但对于经验来自何方,唯物主义同唯心主义存在着根本对立。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认为认识来源于实践,在实践中首先产生的是感性经验。在此意义上,也可以说认识起源于经验。唯心主义则认为经验是主观自生的,是内心的经验和感受,或是上帝赋予的,否认经验的客观来源。

  (4)“认识是辩证发展的过程”也是马克思主义者与部分唯心主义者都承认的。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认为,人的认识是一个在实践基础上由不知到知、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又由理性认识回到实践的辩证发展过程。有些唯心主义者如黑格尔在唯心主义基础上也论述了思维运动的辩证过程。

  (5)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和一部分唯心主义者都承认世界的可知,都接受“认识起源于经验”,也都认为“认识是辩证发展的过程”,所以,以上三方面不能作为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唯心主义认识论的区别。

  2.主体和客体是指什么?

  主体指在一定社会中的、从事着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人。认识的主体是人, 但不是抽象的纯粹的生物学上的人,而是处在一定社会条件下的现实的人,从事改造世界活动的实践的人。

  客体是主体的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即进入主体的实践和认识范围的对象。作为现实的认识客体,它只是整个客观世界的一部分,只有进入主体实践和认识的范围内,与主体发生联系的客观实在,才是客体。客体是个动态的概念。随着主体的实践水平和认识水平的不断提高, 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客观事物进入主体的实践和认识范围内, 成为客体。

  例如,生物系的学生用青蛙等动物做实验,做实验的学生就是主体,被用来做实验的青蛙就是客体。而远在池塘里的青蛙与在实验室做实验的学生就构不成客体与主体的关系。

  3.“感觉是人认识外界的天然屏障”是什么观点?

  这是不可知论的观点。不可知论是否认认识世界或彻底认识世界的可能性的哲学理论,即认为世界是不可认识的。

  (1)“感觉是人与世界之间的屏障”,这种观点把感觉看作人的意识与外部世界之间的障碍,其错误在于否认了感觉是对客观世界的反映。马克思主义认为,感觉是人对世界的低层次反映,是感性认识的组成部分,是理性认识的基础。

  (2)例如:德国物理学家、生理学家兼心理学家赫尔姆霍茨认为,蚂蚁能看见紫外线而人却看不见,可见人的感官的局限性构成了人的认识能力的局限。他没有看到人的感官的局限性是可以突破的;他没有看到人的认识能力具有无限性的一面;他没有看到主体在认识过程中的能动作用;具有不可知论的倾向。

  赫尔姆霍茨看到人的感官的局限性并且认为这造成了人的认识能力的局限,但他没有看到人可以发挥主观能动性,打破人的感官的局限性,使认识无限发展,因此,他的观点具有不可知论的倾向。

  4.实践和认识为什么不属于第一性和第二性的关系?

  第一性和第二性专指物质和意识、思维和存在的关系。

  (1)实践,是主体能动地探索和改造客体的社会性的客观物质活动。实践既具有客观性,还具有社会性和能动性。和物质相比,实践是联系主客体的中介和桥梁,实践中内含着主观意识指导的成分。

  (2)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这是一切唯物主义都承认的反映论的共同原则。进一步说,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和创造性反映,认识是反映和创造的辩证统一。

  认识和实践的关系如下:

  (3)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对认识具有决定作用。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动力、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认识对实践有能动作用。

  (4)由此看来,由于物质和实践不是一回事,所以实践和认识的关系不等于物质和意识的关系,因而不能理解成是第一性和第二性的关系。

  5.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的关系是怎样的?

  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1)区别:直接经验就是通过亲身实践得到的经验,如我们通过接触知道石头是坚硬的,棉花是柔软的,通过观察,知道水是无色、透明的;间接经验是指从他人那里得来的知识,特别是前人通过总结实践经验而得出的科学理论知识,如:从书上知道水的化学分子构成是氢和氧,从报刊上、电视上得到的经验也都是间接经验。

  (2)二者互相联系、互相作用: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是人们获得知识的两条途径,两者是源与流的关系。人的认识从整体上都起源于直接经验,因此直接经验是认识的“源”,但对于每一个具体的个人,他的认识大量来源于间接经验,不过即使是间接经验的东西,在整个人类仍是直接经验,所以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的关系是“源”与“流”的关系。例如,我们的知识大部分来源于课本,而课本上的知识又是其他人通过实践总结而来的,所以,知识的来源归根到底是直接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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