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考研政治新大纲总的来说变化不大:有两个新增加的知识点,删除了两个知识点,其他的都是文字上的变化修订。历来,新增的知识点都是当年命题的热点。所以,考生们要尤其注意新增的知识点。
第一个新增的知识点是《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第六章第二节,把“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形成”单独作为一个知识点列出来,放在“西安事变”之后,“全国抗战的开始”之前。对于此处增加的这一知识点,考生们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把握。
中国共产党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的形成(简要过程) 1.“八一宣言”
1935年8月1日,以中国苏维埃政府和中国共产党中央共同署名发表了《为抗日救国告全体同胞书》,又称《八一宣言》。宣言的主要内容有:分析了九一八事变后的国内政治形势,揭露日本帝国主义对华北的侵略及企图灭亡中国的野心,通吃国民党的不抵抗政策。指出中华民族正处在千钧一发的生死关头,“抗日则生,不抗日则死,抗日救国,已成为每个同胞神圣天职”;号召全中国人民动员起来,停止内战,一致抗日。提出中国共产党当前的政治主张是组织国防政府和抗日联军。
2.瓦窑堡会议
确定了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策略方针。1936年5月5日,中国共产党向国民党政府发出《停战议和一致抗日》的通电。8月25日,中共中央公开发表《中国共产党致中国国民党书》,再次呼吁停止内战。1936年9月1日,中共中央根据形势的进一步变化情况,向党内发出《关于逼蒋抗日问题的指示》,把“抗日反蒋”口号改为“逼蒋抗日”。9月17日,中共中央决定将“人民共和国”改为“民主共和国”。至此,中国共产党基本完成对国民党政策的转变。
问题: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形成,与国际国内形势及各方面的政策调整密切相关。
1. 共产国际转变了关于中国革命的方针政策。1935年7月召开的共产国际七大,提出建立反法西斯统一战线的问题。1935年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发表《八一宣言》,号召停止内战,一致抗日。1935年3月,共产国际执委会书记处通过了《关于中国的形势和中国共产党的任务》,中心任务是组织全民的抗战,从苏维埃运动策略向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转变。
2. 中国共产党人适时地作了建立民族统一战线的方针调整。1935年底,中共中央在陕北瓦窑堡召开会议,强调中日民族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确定了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方针。1936年9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逼蒋抗日问题的指示》,将“抗日反蒋”政策转变成“逼蒋抗日”的政策。
3. 国民党方面也转变对日战场及对共产党人的态度。从1935年10月开始,国民政府开始与苏联政府频繁接触并展开外交,也与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主要负责人建立联系。在1935年11月召开的国民党五大上,蒋介石标示“和平味道绝望的时候,绝不放弃和平;牺牲未到最后关头,亦绝不轻言牺牲”。
4. 1936年12月,张学良、杨虎城发动并肩,迫使蒋介石做出“停止内战,联共抗日”的承诺。西安事变的和平解决,成为扭转时局的关键。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通过了接受共产党关于国共两党合作抗日主张的决议案,看给民族统一战线初步形成。
5. 1937年,国共两党先后经过多次谈判。8月22日,国民军事委员会正式公布红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均,任命朱德为总指挥,彭德怀为副总指挥,9月22日,国民党中央通讯社公开发表《对中国共产党宣言的谈话》,标示承认中国共产党的合法地位。至此,以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为标志的第二次国共合作正式成立。
第二个新增的知识点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七章第二节“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把“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单独作为一个知识点列出来,放在“自由平等观念”“公平正义观念”“权利义务观念”之前。对于此处增加的这一知识点,考生们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把握。
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 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是人类历史上最高类型的民主法治。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不仅包含丰富的内容,而且具有鲜明的社会主义性质。
1.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
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邓小平提出,为了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江泽民进一步提出,没有民主和法制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文明的分类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属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范畴,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本内容和基本标志。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才能实行真正的民主法治,才能建立人类历史上最高类型的民主法治。
2.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根本保证
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领导力量,是维护和发展人民民主、实行并坚持依法治国的坚强保证。削弱党的领导,脱离党的领导,放弃党的领导,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就不可能建设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领导人民通过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宪法和法律,又领导人民通过各级国家机关执行和实施宪法和法律。在实际工作中,要自觉地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起来,把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严格执法统一起来,把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与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统一起来。
3.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作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两个组成部分,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治之间存在着密切关系。一方面,社会作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两个组成部分,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治之间存在着密切关系。一方面,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前提和基础,决定着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和内容。只有人民掌握国家政权,才能将保障和实现人民的民主权利作为制定社会主义法律的出发点与归宿,才能使社会主义法治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和保障,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实现途径。社会主义民主只有制度化、法律化,才能持续、稳定、有序地推进,人民当家作主才有切实的法律和制度保障。
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在去年的大纲里 就规定了三个观念,理论界和学术界甚至法律界,都认为这样的框架和提法都是欠缺的,不妥当的,在逻辑性上说不过去。今年将“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加进去,提升了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的完整性、逻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