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是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又是方法论。
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哲学基本问题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意识和物质、精神和自然界,究竟谁是世界的本原,即物质和精神何者是第一性、何者是第二性的问题;其二,思维能否认识或正确认识存在,即思维和存在有无同一性的问题。
(1)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
根据对哲学基本问题第一方面问题的不同回答,哲学分为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个对立的基本派别。
唯物主义主张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意识是物质的产物,物质是意识的对象。
唯心主义主张意识第一性,物质第二性,物质是意识的产物。
(2)可知论和不可知论
根据对哲学基本问题第二方面问题的不同回答,哲学又可以划分为可知论和不可知论。
(3)辩证法和形而上学
根据对世界是怎样存在的问题,形成了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两种不同的观点。
辩证法:坚持用联系的、发展的观点看问题,认为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的内部矛盾。
形而上学:坚持用孤立的、静止的观点看问题,否认事物内部矛盾的存在和作用。
只有既坚持唯物主义,又坚持辩证法,才能全面地认识世界的本质和发展规律。只有达到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内在统一,才能有科学的彻底的唯物主义和科学的彻底的辩证法。
专题二 物质观
物质范畴是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基石。对“物质”认识的深度和广度是区分古代朴素唯物主义、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的重要依据。
辩证唯物主义从无限多样的物质现象中抽象出共同的本质,从哲学上作了最高概括,指出客观实在性是物质的本质规定。
恩格斯在总结哲学和自然科学发展成果时指出哲学物质概念与自然科学关于具体的物质形态和物质结构的概念之间共性与个性的关系。
列宁对物质概念作了全面的科学的规定:“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列宁是从物质与意识的关系上来把握物质的。物质范畴是对物质世界多样性和统一性所做出的最高的哲学概括。物质的唯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它存在于人的意识之外,可以为人的意识所反映。
马克思主义物质观坚持唯物主义一元论、坚持能动的反映论和可知论、体现了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马克思主义把实践纳入对物质的理解,把物质范畴拓展到社会历史的领域,实现了唯物主义自然观与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统一,为彻底的唯物主义奠定了理论基础。 专题三 实践观
人类社会是否具有物质性,这个问题在马克思主义产生之前长期没有得到正确的解决。马克思主义哲学创立了科学的实践观,阐明了实践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根本地位。
实践是人类能动地改造世界的客观物质性活动。其本质含义和基本特征有:
第一,实践是物质性的活动,具有直接现实性。实践是区别于人的意识活动的客观物质活动。
第二,实践是人类有意识的活动,体现了自觉的能动性。人具有理性思维,所从事的是不同于动物的本能活动的有目的、有意识的改造世界的活动。
第三,实践是社会的历史的活动,具有社会历史性。实践是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人的活动,并受着一定历史条件的制约,随着一定社会历史条件的变化而变化。
实践的基本形式有:
①生产劳动实践,是处理人和自然之间关系的活动,即物质生产活动。这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
②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即人们的社会交往以及组织、管理和变革社会关系的活动,在阶级社会主要表现为阶级斗争的实践;
③科学实验,它是从生产实践中分化出来的,是专门为了认识世界而进行的探索性和准备性活动。此外,艺术和教育活动也与科学实验一样,属于以生产精神文化产品为直接目的的精神文化创造实践。
实践是人所独有的、集中表现了人的社会性、对物质世界进行改造的对象性活动。这种对象性活动构成了人的物质生活本身,人在改造世界的同时也在改造着人类自身。实践是人类不同于动物的特殊生命形式,即它是社会生命的特殊运动形式,是人类的存在方式。
自然界是指独立于人的活动或未被纳入人的活动范围内的客观世界,其运动变化是自发的。人类社会是在自然界发展到一定阶段上随着人类的产生而出现的。人在实践活动中创造了人类社会,人类社会的存在和发展,又反过来影响和制约自然界,不断改变着自然界。因此,实践是使物质世界分化为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的历史前提,又是使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统一起来的现实基础。
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又是一个有着自身特殊发展规律的部分。实践使人从统一的自然界中分化出来之后,就从总体上、根本上更深刻、更全面地依赖于自然和社会的物质运动规律。通过劳动实践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实现它们的和谐统一,成为人类必须面对的永恒主题。正确的实践观点是理解人与自然关系、人与自然统一的关键。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以及社会与自然的协调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
社会生活的实践本质主要体现为三方面:
第一,实践是社会关系形成的基础。实践构成物质的社会关系和思想的社会关系。
第二,实践形成了社会生活的基本领域。改造自然、改造社会和改造人自身的实践活动形成了社会的物质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领域。
第三,实践构成了社会发展的动力。人既是历史的“剧中人”,又是历史的“剧作者”。物质生产实践构成了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
总之,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社会生活的全部内容就是不断进行的社会实践,实践既是人的自觉能动性的表现,也是人的自觉能动性的根源,是人的生命表现的本质特征。 专题四 运动观
(1)物质与运动
物质是运动的物质。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和根本属性。物质是运动着的物质,脱离运动的物质是不存在的,设想不运动的物质,将导致形而上学。
运动是物质的运动。物质是一切运动变化和发展过程的实在基础和承担者,世界上没有脱离物质的运动,任何形式的运动都有它的物质主体,设想无物质的运动,将导致唯心主义。
(2)运动和静止
静止是物质运动在一定条件下的稳定状态,包括空间位置和根本性质暂时未变这样两种运动的特殊状态。运动的绝对性体现了运动的变动性、无条件性。静止的相对性体现了运动的稳定性、有条件性。
运动和静止相互依赖、相互渗透、相互包含,“动中有静,静中有动”。
只有把握了运动和静止的辩证关系,才能正确理解物质世界及其运动形式的多样性,才能理解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可能性。割裂运动和静止的辩证关系,否认运动及其绝对性,会导致形而上学的观点;否认相对静止的存在,会导致相对主义诡辩论。
专题五 时空观
时间和空间是物质运动的存在形式。物质运动与时间和空间的不可分割证明了时间和空间的客观性。
时间的特点是一维性,即时间一去而不复返。物质运动总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中进行的,没有离开物质运动的“纯粹”时间和空间,也没有离开时间和空间的物质运动。
具体物质形态的时空是有限的,而整个物质世界的时空是无限的;物质运动时间和空间的客观实在性是绝对的,物质运动时间和空间的具体特性是相对的。
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
专题六 意识观
意识是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是人脑特有的机能和属性,是物质世界的主观映象。
(1)意识的起源
意识不仅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也是社会历史的产物。意识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因为它的形成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①由一切物质都具有的反应特性到低等生物的刺激感应性,②高等动物的感觉和心理,③人类的意识。
社会实践特别是劳动在意识的产生和发展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劳动为意识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客观需要和可能,在人们的劳动和交往中形成的语言促进了意识的发展。 (2)意识的本质
意识从其本质来看是物质世界的主观映象,是客观内容和主观形式的统一。意识是物质的产物,但又不是物质本身,意识是特殊的物质——人脑的机能和属性。意识在内容上是客观的,在形式上是主观的。意识是客观内容和主观形式的统一。马克思指出:“观念的东西不过是反映在人脑中,被转换成思想形式的物质世界。”物质决定意识,意识依赖于物质并反作用于物质。
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世界本质问题的一个基本原理,包括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在内的整个世界,其真正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
其一,世界是统一的,即世界的本原只有一个;
其二,世界的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
其三,物质世界的统一是多样性的统一,而不是单一的无差别的统一。
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和现象,包括意识现象,归根到底都是物质的表现形态或物质的属性和存在形式;世界上的一切发展、变化和过程都是物质运动的具体表现,其原因在物质世界自身。正如列宁所说:“除了运动的物质以外,世界上什么也没有。”
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的理论意义在于,它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石;其实践意义在于,它是我们从事一切工作的立足点,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的哲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