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商品的构成:商品的二因素
(1)商品的二因素就是价值和使用价值。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
使用价值指商品的效用或有用性,即它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商品的使用价值是由其物理、化学、生物等自然属性决定的,它反映人与自然的关系。使用价值在一切社会都存在,它构成社会财富的物质内容。
商品的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即人类体力和脑力的耗费。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它反映商品生产者之间相互交换社会劳动的经济关系。价值是商品特有的本质属性,是一个历史范畴。
(2)二者是辨证统一的关系:其一,其同一性表现在:二者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缺一不可,共同构成商品;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价值的存在要以使用价值的存在为前提,凡是没有使用价值的东西,就不会有价值,也不能成为商品。其二,其矛盾性表现在:
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关系;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反映了商品生产者之间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即相互交换劳动的关系。
使用价值是一切物品包括商品都具有的共性,是永恒的范畴;价值是商品的特性,是历史的范畴。
对同一个人(商品的买卖双方)而言,不能同时兼有二者。要获得商品的价值,就必须放弃商品的使用价值;而要获得使用价值,就不能占有商品的价值.。具体而言,对商品生产者而言,他生产商品的目的是为了得到价值;只是由于价值凝结在使用价值里面,所以他才关心使用价值。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矛盾只有通过商品的买卖才能得到解决。
3、价值的表现形式:交换价值。
商品的交换价值是一种使用价值与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比例关系。价值和交换价值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价值凝结在商品里面,它要表现出来必须借助交换价值这一形式。决定商品交换比例的,不是使用价值,而是价值。
4、商品二因素的根源或决定因素:劳动的二重性
(1)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就是劳动的具体性(具体劳动)和劳动的抽象性(抽象劳动)。具体劳动是生产不同商品的不同性质和不同形式的劳动;马克思也称之为有用劳动。
抽象劳动是撇开了劳动的具体形式的无差别的一般的人类劳动,即人的体力和脑力的消耗。
(2)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同一性表现在,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不是两种劳动、两类劳动或者两次劳动,而是商品生产者同一劳动过程的两个方面或两种属性。
矛盾性表现在,具体劳动反映人和自然的关系,是劳动的自然属性;抽象劳动反映的是商品生产者之间的关系,是劳动的社会属性。各种具体劳动在性质上是不同的(异质性),上是无法比较的(不可比性);抽象劳动在性质上是没有差别的(同质性),在量上可以相互比较(可比性)。
5、劳动的二重性与商品的二重性的关系
劳动的二重性决定着商品的二重性。具体而言,抽象劳动创造价值;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具体劳动是使用价值的源泉,但不是唯一源泉。除了具体劳动之外,自然物质也是使用价值的源泉。抽象劳动是形成价值的惟一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