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
(一)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性质和特点
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的基本结束和社会主义革命阶段的开始。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是我国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过渡的时期。这一时期,我国社会的性质是新民主主义社会。新民主主义社会不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而是由新民主主义转变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性的社会形态。
(二)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经历了一个过程。党和毛泽东对于何时向社会主义过渡、怎样过渡的问题,经历了一个从先搞工业化建设再一举过渡,到建设和改造同时并举、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起即逐步过渡的发展变化过程。
1953年12月,形成了对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完整准确的表达:“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主要内容被概括为“一化三改”。“一化”即社会主义工业化,“三改”即对个体农业、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又可比喻为“主体”和“两翼”。“一化”是“主体”,“三改”是“两翼”。
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之所以实行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原因在于我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不能离开对个体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的改造而孤立地进行,而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实践证明了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
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的必然性:
第一,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是国家独立和富强的必然要求和必要条件。
第二,对个体经济和私营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客观需要。
党提出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可能性:
第一,我国已经有了相对强大和迅速发展的社会主义国营经济。这为党提出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总路线提供了物质基础。
第二,土地改革完成后,为发展生产、抵御自然灾害,广大农民具有走互助合作道路的要求。这就为党提出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总路线提供了重要依据。
第三,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和国家在合理调整工商业的过程中,出现了加工订货、经销代销、统购包销、公私合营等一系列从低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形式。国家在利用和限制资本主义工商业的过程中所积累的经验,成为对资本主义经济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最初步骤。这也成为党提出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总路线的又一个重要因素。
第四,当时的国际形势也有利于中国向社会主义过渡。苏联社会主义的发展已经显示出对于资本主义的优越性,对我国有重要的借鉴作用。为实行过渡时期总路线提供了有利的国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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