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都商学院创业MBA调剂承诺书(2012年)
本人 (准考证号: )自愿调剂到新华都商学院攻读“创业MBA”学位。
我已仔细阅读《新华都商学院2012年创业MBA调剂办法》,同意本调剂办法的各项规定,自愿按照调剂程序办理调剂手续,交纳调剂保证金2000元(现金)。
承诺人(拟调剂考生)签名(打印无效): 联系电话:
2012年 月 日
新华都商学院MBA中心对“调剂保证金”的特别说明:
为保障考生的利益,维护学院招生工作的正常秩序,遵循诚信原则,凡拟调剂到我院的考生均须交纳调剂保证金2000元(人民币贰千元),特别说明的是:此“调剂保证金”不是我院的收费项目,仅作为学院与考生间的相互承诺。学院在同意收取考生调剂保证金、考生按要求提交资料后,学院必须允许考生参加面试。
1. 在出现以下情况后,我院承诺全部退还考生调剂保证金:
1) 考生参加面试但未通过,在面试后即可退还;
2) 因客观原因(如考生联考分数未达国家A类线),该考生虽然面试合格,但不能被录取者,我院将在正式通知考生未能录取后退还。
3) 考生参加面试且面试通过,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在考生入学报到时退还;
2. 在出现以下情况后,调剂考生承诺放弃退还调剂保证金:
1) 面试成功并被录取后,考生自愿放弃录取或没有按学院要求入学报到的;
2) 调剂考生未按我院调剂办法提供详实信息或提供了虚假信息而影响考生入学的;
3) 因考生本人的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入学的其它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