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年底,各个大学财务处总是挤满了人,原因是很多经费必须在年底之前用完,过期作废。为了帮自己导师报销一笔钱,有些研究生甚至在凌晨五点就到财务门口排队取号,更有甚者,前一天晚上就准备好了棉大衣,打算通宵排队。
除了学校的报销制度和年底的“特殊情况”,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这些研究生们对待导师的报销比自己的科研还“勤奋刻苦 ”?
实际上,研究生帮自己导师做事已经是常态。很多研究生除了要做好日常的科研工作,还需要帮导师做好报销、订机票、照看小孩,甚至批改本科生作业、试卷,制定本科生的教学计划,签署和自己无关的文件等工作。这些本该是导师做的事情,都落到了研究生“碗里”。
而研究生本该做好的科研,往往因为这些事情而被拖后腿。不仅如此,还有一些导师由于事务缠身,没功夫管研究生的科研状况,导致个别研究生迟迟没有科研成果,轻则评不到奖学金,重则延迟答辩,影响毕业。面对这些“霸道”导师,研究生往往无能为力。因为研究生能否顺利毕业,参与各种评优,往往还需要导师点头同意。
对此,我不禁要问,研究生的“导师责任制”是否应该改一改了,学校是不是给了导师太多权力?那些被导师“压迫”的研究生们,当初一定不是这样憧憬自己的研究生生涯的。学校应当多给研究生一些关注和保障,让研究生有一定的权力决定自己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