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优先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公共管理学院的考生,同时也接收本科毕业院校为“985”、“56所研究生院”或“211”学校的考生。不接受报考外校转入考生;
2、已达到所报考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的基本要求且符合调进专业的复试基本要求;
3、统考科目相同(含基础课相近,如数学可由高调到低);
4、专业基础课相近;
5、未被录取的“MPA 联考”上线考生不得转至其他专业录取(除MBA);其他专业单考、统考的上线考生也不得转至MPA录取。
请有意调剂的考生将成绩单打印出来,填写好《浙江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校内调剂申请表》,于3月20日前交到浙江大学玉泉校区经贸楼222室。具体调剂名额以及是否接受调剂由各学科筛选确定,接受调剂的学生通知复试(没有接到复试通知的学生即为不接受调剂)。请各位考生关注学院网上通知。
公共管理学院
201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