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11研究生复试通知

来源:中国研招信息网www.eduyz.net 作者: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时间:2011-04-14 12: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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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要求,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 基本原则
  2011年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 复试分数线

学科、专业

复试线

学术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总分及单科满足国家线要求

专业学位

计算机技术

总分及单科满足国家线要求

软件工程

  三、复试方式、内容、组织和成绩评定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
  综合面试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和专业知识、综合素质测试。其中外语听力、外语口语水平测试成绩满分为50分,专业知识、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
  四、复试日程安排
  4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17:30考生报到、资格审查;
  4月16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专业课笔试;
  4月17日(星期天)考生面试;
  4月18日-19日(星期一-星期二)学院政审、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
  4月20日(星期三)考生体检;
  五、复试资格的审查
  参加复试考生报到时,需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1.统考生:复试时需检查考生的(1)准考证;(2)身份证;(3)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须加盖教务处或人事部门公章);(4)学生证(应届本科毕业生);(5)学历证书原件(往届生,复印件无效)。
  2.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成人教育应届本科):除提交1中材料外还需提交(1)英语四级证书原件;(2)本科相应8门以上专业主干课成绩单(需加盖教务处或人事部门公章);(3)满足专科毕业两年或两年以上(即2009年9月以前大专毕业)。
  3.单独考试考生(包括强军生):除1中材料外,还须(1)学士学位证书原件;(2)满足本科毕业四年或四年以上(即2007年9月以前大学毕业参加工作)。
  4. 国防生:在提交1中的材料同时,还需提交选培办签字盖章的《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
  5.航奖生:在提交1中的材料同时,还需提交航奖单位同意报考研究生证明。
  六、录取
  按照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给出考生的综合成绩,以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二〇一一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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