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师范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是对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合格、拟录取的考生所进行的带有复查性质的重要工作,是保证录取新生质量的重要措施。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1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结合我校情况,现对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办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复试的基本要求
1.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初试成绩达到报考专业国家教育部规定的A区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2.符合2012年教育部研究生复试调剂政策的考生。
三、复试内容和日程安排
2012-04-14 全天 报到、政审 行政楼6楼会议室、院系办公室。
2012-04-15 上午 7:30~8:30 体检(血检) 校医院
9:00~11:00 笔试
2012-04-15 下午 14:00~18:00 面试
1.体检
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进行。体检工作由校医院负责。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复试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⑴初试准考证,初试成绩证明(或成绩查询方式);
⑵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生证及复印件;
⑶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考生大学本科课程成绩单;
⑷往届毕业生要出具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近期1吋免冠照片3张。以上材料的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在一起。
3.英语能力测试
英语能力主要通过面试环节的英文对答、英文专业文献阅读来测试,主要考察学生运用英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听说、交际及专业英文文献的阅读、理解能力。
4.专业综合素质考核
专业综合素质考核以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察考生掌握专业知识的广度、深度与扎实程度,运用专业知识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素养、科研能力与发展潜力、应变能力、表达能力以及考生的协作精神、创新意识、心理素质等。
5.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采用加权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加权总成绩=初试成绩×70%+复试成绩×30%。
其中,复试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复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复试成绩中面试和笔试单项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专业复试工作接受校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的监督,如有问题,考生可以向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反映,由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核实情况后报送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议并通知考生结果。
五、拟录取
1.根据初试和复试总况确定录取学生名单,择优录取。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⑴复试成绩不及格者;
⑵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⑶体检结果不合格者。
六、其他事宜
1.复试期间交通食宿自理。
2.报到地址及交通路线:
报到地址:洛阳市洛龙路71号,洛阳师范学院西区行政办公楼6楼会议室。
交通路线:在洛阳火车站乘坐 81路、55路、33路公交车到“洛阳师范学院站”下车。
注:如有问题,请致电
马老师0379-69827879,秦老师0379- 65526003
科研管理处
院长办公室
2012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