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报考我院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到武汉音乐学院现场确认报考信息。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11月10日—12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二、现场确认地点:武汉音乐学院新校区A栋教学楼一楼。
三、现场确认工作要求:
1.政治、外语统考现场确认:凡报考我院的考生,网报所填的统考报名点的名称必须是“武汉音乐学院”。考生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现役军人持部队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2张、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已办理学籍注册手续的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2张、网上报名编号,到武汉音乐学院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包括缴费、照相、校验报名信息并签名确认),逾期不予补办。现场确认时,境外学历、自考生、网络教育生和2002年以前普通本科毕业生须提交经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认证的学籍学历报告。
2.专业考试现场确认:考生在进行政治、外语统考现场确认时一并进行专业考试网报信息的现场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所有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能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注意事项:
(1)有效身份证件——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2份。伪造的身份证一律无效,不得作为报考凭证。2013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实行刷二代居民身份证入场,没有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能入场考试。
考生无二代身份证或二代证损坏,应尽快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新证。现场确认时无二代身份证或二代身份证无法读取的考生,须出示派出所出具的带照片并加盖骑缝章的身份证明、办理二代身份证的回执才能确认。
军人考生未办理二代身份证的,需出示《未办理身份证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证明》(附件1)方可进行信息确认和电子照相。
(2)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必须在现场确认截止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毕业证上的落款日期必须在2012年11月12日前。
四、现场确认流程:
1.填写《2013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考试诚信应考承诺书》(附件2)。
2.资格审查。考生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和《考试诚信承诺书》1份,到资格审查处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打印《资格审查表》。
3.采集身份证照片。如身份证信息无法读取,须按我院规定时间和地点办理补采身份证信息。
时间:2012年12月17日,地点: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逾期不再补办。
4.照相、领表:凭《资格审查表》及身份证件照相,照相完毕领取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两份。
5.核对信息:考生仔细核对“报名信息表”上的信息,并确认、签名。
(1)重点审核的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证件号码、出生日期、档案所在单位详细地址、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毕业年月、报考类别等。
(2)不能修改的信息(八项):
①第一志愿单位②考试方式③院系所码④专业代码⑤研究方向代码⑥所属专项计划⑦考试科目⑧报考点。
6.缴费:政治、外语统考报名及考务费标准为50元;初试专业考试报名及考务费标准为 240元,考生初试现场确认后,所缴费用一律不退;(以上报名费标准已经物价局批复)。
今年我省各报考点应按教育部要求统一订购考生文具,文具有偿使用,用后归已。考试文具费由报考点代为收取,收费标准每人每套10元。
7.交表:将确认、修改后的统考“报名信息表”1份交回,专业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报名信息表”1份考生本人留存,现场确认程序完成。报名结束,离开确认现场。
注:考生应认真阅读《考生须知》、《考场规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如有不明事宜,请到咨询处咨询。
五、考风考纪
为维护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良好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规定以下四种违规行为,将给予停考1至3年的处理:
(一)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六、其它注意事项
1.统考准考证由考生于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2.对于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教育)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3.专业考试准考证于2013年1月3日—4日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新校区)领取。
4.有关考场安排、考试注意事项等信息,请及时关注我院招生考试网相关信息。
七、乘车线路:武汉市内乘坐43、578路公共汽车,到临江大道音乐学院站即到。
八、联系电话:027-88076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