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建筑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根据我校201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预计部分学科专业(领域)可以接收调剂生,热忱欢迎全国各地优秀考生调剂到我校继续深造。为方便考生调剂,现将我校调剂的有关信息说明如下:
一、接收调剂考生的条件
1.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统一规定的B类地区复试分数线,且符合学校有关学科的要求;
2.拟调入学科专业(领域)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相同、相近或相关;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或为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
二、调剂程序
1.在2011年国家分数线未公布之前,申请调剂的考生请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202.199.64.138/yjs/zhshb.aspx),在“全日制硕士招生栏”的“调剂报名系统”中,详细、真实、准确的填写报名信息。
2.国家分数线公布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硕士研究生调剂系统将开通,凡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请登陆该系统重新填写调剂志愿,我校将优先调剂已在我校“调剂报名系统”中报名的考生。
3.调剂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学校将及时与符合调剂要求的上线考生联系,通知复试有关事项,请保持通信畅通。
三、调剂政策
1.学校将为成绩优秀的调剂考生预留一定比例的国家计划内(公费)名额;
2.对机械、信息、材料类等部分生源紧缺的学科,学校为调剂录取考生分配国家计划内(公费)名额时予以重点倾斜。
3.对申请调剂到我校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各领域的考生,通过复试被录取的全部按国家计划内(公费)录取。
四、联系方式
1.电话:024-24692889;024-24694887
传真:024-24694985
E-mail:yjszs@sjzu.edu.cn
2.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学科专业(领域)及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详见招生简章,有关问题可直接咨询各招生单位联系人。
注: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等通知,均第一时间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
沈阳建筑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学科专业(领域)
招生单位名称 |
学科名称 |
联系方式 |
建筑与规划学院 地域性建筑研究所 |
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 |
建筑与规划学院 024-24692199 地域性建筑研究所 024-24690868 |
建筑历史与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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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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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与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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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技术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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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 |
固体力学 |
024-24691800 |
工程力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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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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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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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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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与隧道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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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与铁道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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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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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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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 |
市政工程 |
024-24690700 |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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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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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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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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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专业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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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材料物理与化学 |
024-24690300 |
材料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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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加工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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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工程(专业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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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
024-24690042 |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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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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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应用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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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工程(专业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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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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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与机械工程学院 |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
024-24692192 |
机械电子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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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计及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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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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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专业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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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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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024-24692209 |
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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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艺术学院 |
设计艺术学 |
024-24692251 |
工业设计工程(专业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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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院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024-24692269 |
思想政治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