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子科技学院2012年硕士专业学位
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2012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今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以及党政系统对密码通信高级人才的要求,现对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及相关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复试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招生质量。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组织机构
根据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安排,我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相关工作,制定本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
1.复试招生执行小组:
组长:封化民 副组长:周长春
成员:张克君、刘凡英、王琛 督察:马文泉、彭晓萱
2.复试专家小组:
组长:封化民 副组长:周长春
成员:高献伟、赵耿、蒋华、李子臣、谢四江、郎永清
三、复试与报名
1.复试条件
(1)复试报名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