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文件精神要求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复试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
二、复试方案
(一)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自己报考的专业方向选择复试笔试科目,考试时间两个小时;
2.英语测试: 采取集中考试与面试现场阅读翻译相结合的方式,考查考生的英语听力和口语表达能力。考试时间半小时;
3.资格审查:考生参加面试时须提交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往届生)及复印件、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入学时需交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政审表、英语四、六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综合面试:考查考生对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掌握的是否熟练和扎实、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考生的实际技能、分析及解决问题的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生的非智力因素——素养、应变和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状态等;
5.思想品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6.每位考生的综合面试时间约为30分钟;
7.由研究生部按规定统一组织进行体检。
(二) 计分标准
录取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各占50%。复试内容成绩比例:专业课笔试30%(考试时间两个小时);听力测试10%;综合面试60%。
三、组织管理
在复试领导小组指导下组成由专家、导师及院有关人员参加的复试工作组具体实施复试方案。
四、录取计划
(一)差额复试、择优录取。我院计划招生18名,已录取推免生8名,本次录取10名,参加复式考生12名;
(二)报考专业方向发生“碰撞”的考生,通过复试后可在我院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其他招生方向进行调剂;
(三)我院2012年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每个方向原则上招生一名;
五、时间安排
4月11日 09:00-12:00 体检
14:00-17:00 英语听力测试及专业课笔试
4月12日 09:00-17:00 综合面试
4月19日 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院网公布
六、监督电话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2012年招生工作专用监督电话:010-82812898;010-82812406;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2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219。
附件:电科院报考研究生政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