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2012考研复试录取信息

来源:中国研招信息网www.eduyz.net 作者:中国矿业大学 时间:2012-04-12 12: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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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告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提高研究生录取选拔质量;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推动研究生教育科学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江苏省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复试录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复试考生名单确定

  复试是保证录取质量的关键环节,是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的有效方式,所有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复试。根据教育部下达的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及考生的初试成绩,结合专业目录公布的招生计划、生源及学科等情况各学院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详见各学院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不含单独考试考生,复试分数线另行公布)。

  二、复试方案

  我校2012年各学院(研究所)根据相关文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即“复试方案”,详细情况如下,请考生浏览相关链接。

  二、复试时间、形式及复试成绩

  1.4月9日到文昌校区综合楼大厅报到,4月10日-11日复试(体育学院复试时间为4月9日)。

  2.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课考试(满分为100分)、外语听力和口语的测试以及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为重点的面试(满分为150分)。专业课考试采用笔试形式,考试时间2-3小时;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中国矿业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上选择,由各学院组织考试。

  3.复试成绩满分为250分。

  4. 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工程管理硕士(125600)、会计硕士(125300)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 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2门专业课,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课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加试考试时间为4月12日,地点文昌校区逸夫楼五层,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有1门加试科目低于60分者,将不予录取。

  三、复试注意事项

  1.考生4月9日在综合楼办理完研究生院安排的身份及报考资格等审核手续后需到各相关学院(研究所)报到(地点见上表),并了解复试方法、复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并到文昌校区校医院进行体检,报到相关要求请浏览“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相关要求”。

  2.请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学位证、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以便审核,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其复印件在综合楼大厅报到时在验证处提交,复试登记表(单面打印)、政审表(双面打印)、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原件以及复试报到流程单等交到相关学院(研究所),体检表(双面打印)在体检结束后交校医院保健科。

  3.拟录取为委托培养的考生需向研招办提交单位同意委托培养证明。

  4.考生复试期间的食宿费、差旅费、复试费、体检费等由考生自行承担。

  5.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对于报名时系统显示学历异常的考生(见下表),须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http://yz.chsi.cn/ 或者http://yz.chsi.com.cn/),点击链接“学信档案”后实名注册用户并申请认证,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试时提交我校研招办;如在线认证不成功,须于5月15日前将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报告编号”(红色字体7位数字)告知我校研招办。对持有国外学历考生,请考生复试时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提交我校研招办。

  四、调剂工作

  对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公布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不予录取的考生可自行联系调剂至其他招生单位。

  五、录取工作

  1.将复试成绩记入总分(总分=初试成绩+复试成绩)重新排序,确定录取与否、学业奖学金等级。

  2.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有关文件规定,档案能调入我校的学术型和专业学位非定向研究生参加培养机制改革,享受学业奖学金,不能调入我校的考生一律交纳全额学费。

  3.签定协议: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研究生院要与自筹生、委培生、定向生签定协议书,完善录取手续。

  4.拟录取考生经教育部审批同意且各项手续完备后,预计在6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手续不完备者不予录取,一律不发录取通知书。

  5.调档政审:对拟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所在学习或工作单位要提供人事档案及政审意见(预计5月中下旬)。

  6.复试成绩不及格者或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不予录取;不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7.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8.我校受理考生投诉和申诉的时限以复试结束后七天为准,投诉电话0516-83885990,电子邮箱cumtyjsy@cumt.edu.cn,受理举报部门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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