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理信息学院2012年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为保证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体现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的原则,数理信息学院特制订本方案。
一、复试组织
学院成立2012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各小组实行组长责任制,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招生、复试和资格审查工作。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院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分管纪检工作的党委委员和各硕士学位点负责人组成,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任副组长(见附件1)。
复试小组按各复试环节成立专业面试小组、思政考核小组和英语听说测试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资格审查小组由学院党委副书记、负责研究生工作的研究生秘书、研究生辅导员组成,由党委副书记担任组长。
二、复试程序
复试由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专业英语测试、专业面试、英语听说水平测试、心理测试、体检、思政考核等环节构成,具体环节时间参见《数理信息学院2012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见附件2)
三、成绩计算办法
1. 初试折算成绩:一志愿上线考试初试成绩等同初试折算成绩,调剂考生初试折算成绩按以下方法计算:
外国语、政治理论成绩以原成绩计算,业务课成绩按所调剂专业一志愿上线考生的最低分数折算,业务课成绩超过最低分数的,按最低分数计算,低于最低分数的,按实际分数计算。
若该专业无一志愿上线,则按所有调剂生的业务课平均成绩计算,业务课成绩超过平均分数的,按平均分数计算,低于平均分数的,按实际分数计算。
若该专业无一志愿上线,且所有业务课均为统考科目的,则按所有统考调剂生的业务课的平均分数计算,业务课成绩超过平均成绩的,按平均分数计算,低于平均分数的,按实际分数计算。
2. 复试成绩满分为330分,由专业课笔试(满分150分)、专业面试(满分100分)、专业英语成绩(满分30分)、英语听说水平测试(满分50分)成绩相加而成,其中,专业英语成绩以笔试+面试综合打分。
3. 总成绩=初试折算成绩+复试成绩
四、录取办法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依次录取。
五、复试不合格确认
1、专业笔试低于9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2、专业面试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3、政治思想道德审查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视为复试不合格。
4、体检未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视为复试不合格。
申诉联系人:吴樟兴 电话:0579-82298282
浙江师范大学数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二0一二年四月七日
附件1:数理信息学院2012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数理信息学院2012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