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医科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作风,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科学作风严谨,重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备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3.掌握公共英语,并通过国家六级〔四级〕考试。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撰写专业论文。
4.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坚持教学、医疗和科研实践的学习。
二、培养类型
新疆医科大学将硕士研究生分两种类型:
(一)攻读医学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医学科学”学位;
(二)攻读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共有6种;
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侧重于从事临床医疗能力的培养,培养具有临床医学基本理论和临床操作技能,具备一定的创新意识和临床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专门人才,毕业时授予“医学专业学位”。
2.口腔医学专业硕士:侧重于从事临床医疗能力的培养,培养具有口腔医学基本理论和临床操作技能,具备一定的创新意识和临床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专门人才。毕业时授予“医学专业学位”。
3.公共卫生硕士(MPH):为公共卫生部门,包括卫生行政部门、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社区卫生机构、检验检疫等机构培养具有扎实的预防医学知识,掌握公共卫生的管理方法和技能,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能够在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监测、环境保护等部门从事现场专业技术及指导工作的德智体全面发展、高素质、复合型、高层次的公共卫生应用型专门人才。毕业时授予“医学专业学位”。
4.药学硕士:培养在药物技术转化、临床使用、监管与生产流通等应用领域的高层次、应用型药学专门人才。毕业时授予“医学专业学位”。
5.中医学硕士:培养具有中医学、现代医学理论知识和中西医结合临床诊疗技能,具备一定的创新意识和临床实践能力,符合岗位职责、社会参与及自我更新要求的高年资住院医师。毕业时授予“医学专业学位”。
6.中药学硕士:培养具有运用专业知识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具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能胜任中药生产、质量评价与控制、新药研发、药品注册、流通管理、合理使用、临床及社会服务等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毕业时授予“医学专业学位”。
三、选拔方式
1.全国统一考试:按照国家教育部统一部署进行。
2.推荐免试:①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在我校应届本科生中选拔优秀学生攻读硕士学位。②接受其他学校有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共产党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本科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的本科专业基础课,加试科目在研究生学院网页通知。
5.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必须具备临床医学毕业学历。
6.护理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毕业生只能报考本学科研究生。
7.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8.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五、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认真核对本人的报考条件,复试阶段还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2.报名时间、考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3.请在网报时准确提交个人信息。如网报后随意更改联系方式及通讯地址收不到录取通知书和紧急通知等后果自负。
4.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如被录取,由委托培养单位缴纳培养费,并在复试时由我校和委托培养单位签订委培合同。
5.网上报名网址:(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http://yz.chsi.cn)
六、入学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2.初试由教育部统一部署进行。
3.复试时间在4月中旬进行。
4.初试科目中统考科目有政治、外国语、西医综合、中医综合由国家教育部组织统一命题,自命题科目内容详见第七条。
七、初试自命题考试内容
1.卫生综合试题覆盖课程含流行病学、环境卫生学、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2.药学综合试题覆盖课程含药理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天然药物化学;
3.口腔综合试题覆盖课程含口腔内科学、口腔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解剖生理学;
4.卫生管理综合试题覆盖课程含卫生事业管理学、管理学基础、组织行为学、医院管理学;
5.中药专业基础综合试题涵盖课程含中药学、中药化学、中药鉴定学、中药药剂学;
6.护理综合试题涵盖课程含护理学导论、基础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
7.政治思想教育专业的综合考试科目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思想政治。
8.生理学专业的综合考试科目为:生物化学、医学细胞生物学。
9.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的综合考试科目为:生理学、医学细胞生物学。
10.遗传学专业的综合考试科目为:生物化学、医学细胞生物学。
八、同等学力人员加试科目
同等学力人员指:高职高专毕业生、成教应届本科生、本科结业生
临床医学:1、病理生理学 2、诊断学.
口腔医学:1、病理生理学 2、诊断学.
药学专业:1、统计学 2、药理学.
预防医学专业:1、卫生毒理学 2、流行病学.
基础医学:1、病理学 2、生理学.
中医学: 1、内经 2、伤寒
护理学: 1、生理学 2、病理生理学
政治思想教育: 1、邓小平理论 2、法律基础
九、就业
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毕业后应回原单位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
十、奖学金和助学金
我校为研究生设奖学金、助学金、创新基金,具体的奖励办法请登录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
十一、其他
1、凡考入我校的研究生,在学期间一律不得中断学习自费出国留学。
2、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处网页上发布,如考试通知、初试成绩、复试人员名单、复试时间及地点、调剂信息、录取名单、领取录取通知书时间等。请各位考生在相应的时间登陆新疆医科大学网站查询,我们不再另行通知。网址: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http://yjsy.xjmu.edu.cn)。
对本目录有不明之处,敬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991-4365220
欢迎愿献身医学事业的有志青年报考我校
在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每一个研究方向对应一名招生导师,请考生网报时登陆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处网页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