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硕士生报名补交报考费的说明

来源:中国研究生招生网 作者:北京市 时间:2008-06-30 22:33:44
  •     核心提示:
根据北京市2008年硕士生网上报名有关要求,凡选择北京市报考点的考生均应于10月31日前网上支付报考费,但为弥补网络或考生自身原因造成未能成功支付报考费的不足,已经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但未交费考生可在现场确认期间到所选择的报考点现场补交报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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