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我省在西北民族大学、天水市招生办公室、平凉市招生办公室、张掖市招生办公室、兰州大学、兰州交通大学、兰州商学院、兰州理工大学、西北师范大学等9处设立报考点。
二、网上报名
10月10日至31日,每天8 :00—22 :00时,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yz.chsi.com.cn,教育网址:yz.chsi.cn),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在此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各招生单位、报考点监控考生上传数据,发现错误向考生反馈。
推荐免试生须于10月31日前凭推荐学校所在省招办发放的校验码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与其他考生同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三、报名现场确认
11月10日至14日,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省招办规定的报考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考生报名信息打印清单由考生确认签字后(报名信息清单一式两份,一份由考生本人留存,一份由报考点备查),进行缴费、照相。此后,停止报名。
考生在报名现场确认时,必须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四、报名现场确认范围划分
⑴兰州市城关区的非应届报考人员和西北民族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西北民族大学考点报名并确认;
⑵兰州市红古区、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的非应届报考人员和兰州理工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兰州理工大学报考点报名并确认;
⑶兰州市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和临夏、甘南州的非应届报考人员和农村教育硕士在西北师范大学报考点报名并确认;
⑷定西、白银市的非应届报考人员和甘肃中医学院、兰州商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兰州商学院报考点报名并确认;
⑸武威、酒泉、张掖、金昌、嘉峪关、东风、甘矿的非应届报考人员和河西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张掖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报名并确认;
⑹天水、陇南市的非应届报考人员和天水师范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天水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报名并确认;
⑺平凉、庆阳、长庆局的非应届报考人员和陇东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平凉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报名并确认;
⑻兰州市安宁区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兰州交通大学报考点报名并确认;
⑼兰州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兰州大学报考点报名并确认;
⑽高等院校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由学校负责分别在应届生报名的报考点集体办理报名现场确认;
⑾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报名程序按全国统一流程办理,就近办理报名现场确认。兰州市考生集中在兰州大学报考点报名并确认;
⑿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联考和单独考试的考生,直接到招生单位或按招生单位的指定地点办理报名现场确认。招生单位必须是经教育部批准有资格组织这类考试的院校。报名时间及报名手续按招生单位的要求办理;
⒀兰州市内高等院校在职人员不得在本单位报名现场确认,可在就近报考点报名并确认;
⒁外省籍考生、兰外户籍考生原则上在规定的报考点报名并确认,因故不能在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一律在西北民族大学或兰州商学院报考点报名并确认。
五、报名考试费
凡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在报名现场确认时须缴纳报名考试费,按甘价费[1999]269号和甘价费[2001]16号文件规定,每生每科报名考试费30元、考生电子档案费30元的标准交报考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六、报考条件与手续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09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6)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7)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6、考生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部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规定的报考点办理确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