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有关政策、“登记表”请考生按照如下网站和程序查询、下载或者打印:(1)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edu.cn/)首页,或者其首页――民族教育司――“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专栏。(2)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3)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信息网首页,或者其首页――“民教处”。(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信息网”。
由于10月份对报考硕士、博士人员的资格进行确认,工作繁忙,难以电话一一政策解答,恕请考生、家长自行按照上述网站查询,请谅解!
二、有关程序和事项:
(一)广西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并对“登记表”盖章。其办公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竹溪路69号,广西教育厅办公大楼17楼08号房,电话:0771-5815197、
(二)报考硕士的广西生源地考生,要凭广西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已经盖章的“登记表”1份,到自己要参加全国硕士统一考试的考点所在地的省份(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省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领取专门的校验码,然后按照教育部规定网上报名(例如,在湖南省就读大学的广西生源地的应届本科考生,在湖南省境内的考点参加全国统一考研的,要报考湖南大学或者报考浙江大学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凭广西教育厅民族教育处盖章的《登记表》原件1份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湖南省教育厅领取专门的校验码,然后自己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广西境内考点的考生必须要到广西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者广西招考院普高招生处领取专门的校验码,然后自己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
报考博士的广西生源地考生,必须拿1份已经盖好民族教育处公章的“登记表”交到广西招生考试院普高招生处备存,不必领取专门的校验码和参加全国统一网上报名。
广西招生考试院普高招生处办公楼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柳园路,4楼,电话:0771-5337501、5337425。考生可按以下线路行走:(1)乘公共汽车,在广西教育厅门前南宁市中级法院站乘213路(2元票费)到新兴苑站下车,过人行天桥到柳园路,再步行约
(三)报考硕士或者博士的考生,自己事先要与想报考的大学研究生院(研招办)电话联系,了解所报考学校、专业和确认等事项(或者请按照上述网站查询)。硕士考生要凭已经领取的专门校验码,除了按照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之外,还要最后在报名点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可查上述提供的“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四)报考硕士或博士的考生自己必须将民族教育处已经确认资格并盖章后的“登记表”1份,通过邮局邮寄(最好通过邮局“EMS”挂号)给自己所要报考的大学研究生院(研招办)备存,具体事项请考生自己联系。
三、民族教育处对报考201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生人员资格进行审核确认,考生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如考生材料齐全的,可当场办理完毕),材料不齐全的,不能进行资格确认):
(一)考生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二)如是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复印件1份。
(三)考生本人广西常住户口簿中的本人情况页码的复印件1份,如果考生本人户口已经迁入到就读区内或者区外大学的,由该学校保卫部门(户籍管理部门)提供盖章的广西生源地户籍证明1份。
(四)考生填好“报考201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式5份(考虑3份不够使用,故要求5份),,每份表格考生必须自己签名和贴上1吋照片(黑白照片均可)。
(五)如果是在职考生(正式入编的),其单位还要在上述“登记表”中“单位意见”一栏签上:同意,并盖单位(法人)公章。其中,区内大专院校正式入编在册的人员,可盖该校人事处公章,中小学校正式入编在册的人员,必须盖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局公章。
(六)已经毕业且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生(含同等学力人员)必须还提供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外)。
考生不必提供任何原件(以免丢失!),考生必须对自己所提供以上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四、民族教育处对报考201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人员资格进行确认,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如考生材料齐全的,可当场办理完毕),材料不齐全的,不能进行资格确认):
(一)考生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二)考生如是在校应届硕士毕业生学生证复印件1份。
(三)考生本人广西常住户口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果考生本人户口已经迁入到就读区内或者区外大学的,由该学校保卫部门(户籍管理部门)提供盖章的广西生源地户籍证明1份。
(四)考生填好“报考201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五)如果是在职考生(正式入编的),其单位还要在上述“登记表”中“单位意见”一栏签上:同意,并盖单位(法人)公章。其中,区内大专院校正式入编的人员,可盖该校人事处公章,中小学校正式入编的人员,须盖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局公章。
(六)已经毕业且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生(含同等学力人员)须提供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在校应届硕士毕业生除外)。
考生必须对自己所提供以上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五、考生请勿必将上述材料邮寄或者传真到民族教育处,本处资格确认工作繁忙,无法直接受理传真或者收邮件,请谅解!
六、关于民族教育处盖章后上述“登记表”的用途:
(一)1份留存民族教育处。
(二)1份请报考硕士的考生自己到广西招生考试院普高招生处领取专门的效验码时一并送交1份“登记表”备案,或者到相应的省级(省、区、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领取专门的校验码与备案,然后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参加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
报考博士的考生,不必领取专门的效验码和参加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仅交“登记表”1份到广西招生考试院普高招生处备案。
(三)1份考生自己交给所要报考的大学备案。
(四)1份留考生待2012年4-9月期间如果得到拟录取院校通知复试时使用。
(五)1份留考生签订协议书时使用。
请考生将上述民族教育处确认盖章后的“登记表”妥善保管,自己再多复印若干份备用,“登记表”遗失后,不再补办理!!
七、询问有关报考硕士、博士的具体事项,请查询上述网址,或者向广西招考院普高招生处和有关大学的研究生院(研招办)咨询。民族教育处仅负责报考人员资格确认,不具有招生职责。
八、原则上要求考生自己来广西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提交上述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并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如果考生委托父母或者其他人员(统称被委托人)代替考生来进行资格确认的,其合法性、真实性或者由此出现的差错,均由考生本人或者被委托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民族教育处没有行政“收费许可证”,不能收费复印,也繁忙而无法复印,故请考生自行准备好有关证件、复印件;或者携有关原件、证件到广西教育厅大楼附件的琅西菜市或者青山菜市的文印店复印。
十、硕士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时间为:
民族教育处对报考博士人员进行资格确认时间为:
十一、2012年4月――9月期间考生如果得到拟录取院校的成绩,拟录取为硕士或博士的复试通知后,有关签订定向协议书、转档案和管理户口等事项,请查询“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信息网”首页中的“学生处”或者其“就业指导”专栏,或者请到如下部门咨询与办理:
(一)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竹溪路69号,广西教育厅大楼5楼,邮编:530021。
(二)广西教育厅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
(三)联系电话:0771-5815415、5815219、5815818、5815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