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必提前查询各科考试所在的考点学校名称、详细地址及考场号
2013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期间,每位考生每科考试或将安排在不同的考点学校、不同考场进行(如上午和下午考试分别在不同考点学校,第一天和第二天考试所在考点学校不同等)。务请考生提前登陆辽宁招生考试之窗(http://www.lnzsks.com)或沈阳招生考试网(http://www.syzsks.com),详细查询全部考试科目所在考点学校名称及其详细地址(如沈阳市38中学考点已迁址和平区文兴路3号)和考场(网上查询时间2012年12月27日至2013年1月7日)。从12月27日起(节假日正常休息),考生也可向报名现场确认的区招考办查询本人各科考试所在考点学校名称及其地址、考场和座位号编排情况等信息。务请考生记住考试相关信息,避免出现记错考点名称、考点地址或考场座位号等。如因考生本人不提前查询考点或不到报名点领取本人考点安排情况而耽误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要在考试前一天到各考点学校,了解各科考试所在考点学校的具体位置、公交路线情况及相关注意事项,以防走错考点,进错考场,耽误考试。
▲务必提前备齐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打印《准考证》
考生须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须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如忘记密码,可使用考生本人报名号十姓名十证件号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找回用户名密码。同时提请考生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相关要求和说明。
▲带好考试必须用品,不得携带考试禁带物品
考生应自带必需的考试文具参加考试,如2B铅笔、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等。政治理论、外国语考试科目和非理工、农类考试科目,考生不得携带和使用格尺及绘图用具;不需要填涂客观题答题卡的科目,考生不得携带和使用橡皮。只有参加农学门类联考化学科目的考生允许使用不带字典存储和编辑功能的科学计算器,其他统考和联考科目考试中不允许使用计算器。考生不得携带手表及其他计时用表进入考场。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中使用计算器的规定以准考证上的注明为准。严禁考生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装置、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试卷发放之前,所有考生须将所携带的文具放在桌面上,考试过程中不得换取文具。
考生应尽量避免穿戴有金属的衣物或饰品。如考生不慎误带考试禁带物品,须集中放在考场前部讲台处。
▲掌握好时间,不要迟到、早退
1月5日、1月6日考试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7日考试时间为8:30?14:30。
由于今年考生各科考试地点不同,考生须妥善安排赴考时间。考试前30分钟,考生须到达该科目考试考点,在考场外指定区域排队接受安全检查。如检查过程中出现报警声或发现可疑物品,考生须积极配合检查,说明原因并出示相关金属物品。如拒不配合检查,拒不出示可疑物品,监考员有权阻止考生进入考场,由此耽误的考试时间由考生本人负责。
不到规定开考时间,考生不得拆启试题袋。考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按照试卷规定方式答题
答题时,考生应使用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涂写答题卡须使用2B铅笔,不得使用涂改液。考生须在试卷、答题纸有密封线外或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除统考、联考科目外,考生均须使用省招考办统一印制的答题纸答题。在草稿纸上答题一律无效。非统考科目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生须按招生单位要求自备答题纸和绘图用具。
考生不得把试卷、答题纸、草稿纸带出考场,否则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卷,否则按考试违规处理。考生要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签署本人姓名。考生不得漏装试题、答卷,否则一切后果考生自负。考生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逐一离开。
▲高科技手段严防考试作弊行为
考试前,考点将使用手柄式金属探测器对考生进行安检。考试期间,利用电子监控录像系统对考点、考场联网监控,实行网上巡考。“电子眼”可对考场内全部座位进行监控。各级考试管理部门也将实时监控每个考场内每名考生的考试情况,并对考试过程全程进行同步录像。所有考场全部使用移动通信信号屏蔽器,对考场内的手机、对讲机等移动通讯设备的信号进行电子屏蔽,坚决杜绝利用无线通讯设备进行考试作弊行为发生。
▲考点外部环境将被严管
考试期间,市、区招考委、教育局和有关职能部门将派出公安、行政执法、监察员加大巡考力度,并派出招生考试监督员对考试进行“飞行检查”。信息产业部门、无线电委员会办公室将出动无线电测向车、大型干扰机、监测接收机等技术手段,对考场内及周边出现可疑频段、可疑信号进行技术监测和阻隔,对涉嫌利用通讯工具作弊人员进行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市招考办再次提醒考生及有关人员注意,要摒弃考试作弊侥幸心理,不要铤而走险。
▲惩处违规行为将更加严厉
考生要诚信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规定,遵守本人报名时签署的诚信考试承诺书。特别要禁止携带手机、寻呼机、对讲机等各种类型的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考生考试时如有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雇人代考或为他人替考,或有其他违纪舞弊行为的,招考部门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作为思想品德考核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允许录取,并通报作弊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对2013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作弊情节严重的考生,一至三年内不准予报考研究生,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或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警惕考试虚假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广大考生及家长对于不法分子通过手机信息、互联网等方式发布并传播的所谓“出售研考试题”、“充当枪手”之类的信息,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避免受到误导并蒙受不必要的损失。硕士生入学考试统一命题、联合命题科目的试卷、答案及评分参考在启封前和使用过程中,属国家绝密级材料;各招生单位自命试卷、答案及评分参考在启封前和使用过程中,属国家机密级材料;考生答卷(含答题卡)在成绩公布前属国家秘密级材料。凡是考前或考试过程中盗窃、泄露、出售研究生考试试题及答案,以及以上述名义从事诈骗活动,扰乱社会秩序和研究生考试的正常进行,均属违法犯罪行为,公安部门将依据法律坚决予以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