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程学院是一所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其前身是1952年建校的沈阳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和1947年成立的东北团校(1999年改制为辽宁商务职业学院)。2003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两校合并组建沈阳工程学院,现隶属于辽宁省人民政府。
学校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现有教学区、科技园区和产业园区。占地面积85.6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0.83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7.51亿元(2011年资产评估值16.7亿元)。
学校现设有研究生部、电气工程系、能源与动力工程系、自动控制工程系、机械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管理工程系、政治法律系、英语系、技术经济系和国际教育学院等11个专业教学系(部、院);设有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公共外语教学部、体育教学部、计算机基础教学部和继续教育学院等6个教学部(院)。学科专业涵盖工、经、文、管、法5个门类。开设42个本科专业(含专业方向),现有1个国家级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辽宁省本科示范专业,2个辽宁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辽宁省重点支持专业,1个辽宁省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
201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校被确定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单位,“动力工程”“电气工程”两个领域获得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具备了独立招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资格。2012年首次招收研究生29人。学校现有2个辽宁省优势特色学科,1个辽宁省企业博士后工作站。
一、调剂专业
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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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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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调剂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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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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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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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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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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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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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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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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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剂要求
1、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即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动力工程专业接收报考热能工程、机械工程、动力工程等相关专业的上线考生。
电气工程专业纺织工程专业接收报考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等相关专业的上线考生。
三、调剂程序
1、符合我校调剂政策的考生,请填写并提交调剂申请,信息表填写完整后发至邮箱(xdbangongshi@163.com)。
2、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开通后,请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要求填写调剂信息。我们将按照国家调剂政策和时间安排与考生及时沟通调剂信息。
3、学校审核通过后,将在“研招网”向符合要求的考生进行网上确认并予以通知,考生网上点击同意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后,在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确认。
四、调剂政策与在校待遇
1、学校构建了多渠道的研究生资助和奖学金体系,保障研究生能够安心学习、潜心研究。
2、学校可提供各种助研、助教、助管等岗位,并给予相应岗位津贴。
3、详情请到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询或咨询研究生处。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4)31975867 传真 (024)31975866
联系人:王老师 电子邮箱:xdbangongshi@163.com
通讯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18号 邮编:11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