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技学院2014年硕士生招生预调剂公告

来源:中国研究生招生网www.eduyz.net 作者:苏州科技学院 时间:2014-03-19 01:06:52
  •     核心提示:
我校坐落于风景秀丽、经济发达的著名历史文化名城和风景旅游城市——苏州,由原苏州城建环保学院(建设部)与苏州铁道师范学院(铁道部)于2001年合并组建而成,是一所中央与地方共建、以江苏省管理为主的普通高等院校。
2014年教育部下达我校全日制硕士生招生计划为405人,现参考2013年教育部复试基本分数线,预计有部分专业需面向全国招收调剂考生。
 
一、基本条件
1、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或应届本科毕业生。
2、成绩要求: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均达到报考专业A类考生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以教育部实际公布为准。
3、专业要求: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且属于同一学科门类,即专业代码前两位相同。
4、初试科目要求: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专业科目相同或相近(参照我校2014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数学一、二、三之间和英语一、二之间可由高向低调剂,不可由低向高调剂。
5、其它:原报考学术型专业的可申请调剂到专业学位,但原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学术型专业。原报考建筑学或城乡规划学可申请调剂到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建筑设计方向或城市规划设计方向,但须加试数学(考试大纲见附件)。
2014年调剂政策如有变动,则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执行。
 
二、接收专业
所在学院
招生专业(领域)
联系方式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
方向1:建筑设计
方向2:城市规划设计
吴老师
0512-68095087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083001环境科学
曹老师、朱老师 0512-68310280
083002环境工程
081403 市政工程
085229 环境工程(专业学位)
方向1:水污染控制与理论
方向2:环境监测分析技术
方向3:固体废物资源化技术
方向4:环境规划与管理
方向5:风险评价与生态安全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
方向1:市政工程
方向2: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土木工程学院
081401 岩土工程
李老师
0512-68417356
081405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081406 桥梁与隧道工程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080502 材料学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
方向1:岩土工程
方向2:结构工程
方向3: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方向4:桥梁与隧道工程
方向5:建筑经济与管理
方向6:建筑材料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080300 光学工程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顾老师
0512-68090319
商学院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冉老师
0512-68418413
人文学院
060300 世界史
赵老师
0512-68415928
0602L3 专门史
教育与公共管理学院
010102 中国哲学
范老师
0512-68418437
010108 科学技术哲学
数理学院
070101 基础数学
李老师
0512-68418463
07010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070104 应用数学
080300 光学工程
化学生物材料工程学院
081702 化学工艺
刘老师
0512-68418432
081704 应用化学
085229 环境工程(专业学位)
方向1:环境材料与技术
 
 
 
三、调剂程序
第一阶段:预调剂(本公告发布-国家调剂系统开通之前)
有调剂意向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网上调剂意向"(备注填预调剂专业的研究方向)。
第二阶段:正式调剂(国家调剂系统开通后----调剂结束)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将在4月初起开通“硕士生调剂服务系统”,请符合我校调剂条件的考生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我校志愿,调剂服务系统开通24小时内,在满足条件的前提下,已填报"网上调剂意向"的预调剂考生可将调剂意向转为调剂服务系统中的调剂志愿,转移成功后不可取消或更改,我校将优先考虑预调剂考生。
我校研招办将通过调剂系统及时通知获准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确认(接收我校复试通知),并按规定时间来校参加复试。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网上确认“待录取”,否则按考生自动放弃处理。
我校硕士生复试拟安排在4月中下旬进行,拟调剂考生务必与我校研招办保持联系。
 
四、学费和奖助政策
1、学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所有新入学研究生均须交纳学费,原则上硕士生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我校将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
2、奖助政策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生每生每年2万元。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全日制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硕士生平均每生每年不低于8000元,最高奖励金额为12000元。
(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在学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硕士生每生每年6000元。
(4)培养业务经费。用于资助全日制研究生开展课题研究和学位论文工作。我校标准为工科5000元/人,理科4000元/人,文科(含管理)3000元/人。
(5)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承担“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可获得相应的“三助”津贴。
(6)研究生特困补助。用于资助研究生个人发生重大疾病、家庭主要成员重大变故和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预算标准为在校生每生每年100元。
研究生奖助学金具体评定办法另行制定,于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五、研招办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老师、申老师   电话/传真:0512-68093182
地址:江苏苏州市科锐路1号苏州科技学院研招办(215009)网址:http://yjsc.usts.edu.cn
 
news


  • 地图
  • 中国考研网论坛
中国研招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