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学位,与工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但培养方向侧重于工程应用,主要培养应用型、复合式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凡修满规定学分,课程考试合格且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将获得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我校将为其颁发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核准的学位证书。该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硕士学位具有同等效力。我校是较早获得工程硕士培养及学位授予权的单位,现有纺织工程、机械工程、控制工程、环境工程、工业工程、工业设计工程、项目管理等7个工程硕士领域。
一、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5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2008年7月31日前工龄满3年。
2、2007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获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达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2008年7月31日前工龄满4年。
3、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具有4年以上工龄,2008年7月31日前工龄满4年。
报考控制工程领域(含计算机方向)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工作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2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二、考试科目和考试方式
(一)考试科目
1、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GCT”联考含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英语运用能力测试,每部分各占100分。题型全部是单项选择题,其中数学25题,其他科目各50题;考试时间为每年10月下旬(具体安排详见当年公告)。
2、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二)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考生取得的“GCT”成绩有效期暂定两年,即报考当年和次年)。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
第二阶段,达到我校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GCT”百分位一般应在30%以上),持本人的“GCT”成绩,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请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持有上一年“GCT”有效成绩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考生,满足以下条件者可以此成绩向我校提出直接参加第二阶段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的申请:
1、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以报考当年网报信息为准);
2、“GCT”百分位在30%以上;
3、符合申请当年国务院学位办及学校政策有关考生资格及录取的其它要求;
(三)全国联考科目的命题依据
“GCT”命题依据是《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005年版)》,由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发行。
考生既可在陕西省学位办指定网址进行网上报名,到我校研究生部进行现场确认,到陕西省学位办指定地点考试,也可在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址进行网上报名、指定报名点现场确认、指定地点考试。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为每年7月中、下旬(具体安排详见当年公告)。
各项工作时间安排根据各地省级主管部门具体要求进行。
三、录取及收费
工程硕士的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招生名额由我校自定,“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根据考生“GCT”成绩及第二阶段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我校工程硕士培养费执行学校有关规定,含在读期间课程进修费、开题费、导师指导费、论文答辩费等。
欢迎有关单位与我校就在当地合作建立工程硕士教学点进行协商与合作。
四.其他事项
如果部分考生当年未被我校录取,可以申请提前进修学位课程,和当年已被录取考生成班学习。提前进修考生应履行相关手续,并交纳课程进修费。课程进修费及所修学分3年内有效。3年内仍未被我校录取、但已修完规定学分者,我校将颁发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
以上内容依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07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7〕36号)及其它有关录取政策制定,实际执行以当年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为准。详见有关网站公告。
五、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710048
联系电话:029-82330076 传真:029-82330076、82330321
各领域所属学院及联系办法
序号 |
学院 |
领域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1 |
纺织与材料学院 |
纺织工程 |
029-82330151 |
陈老师 |
2 |
机电工程学院 |
机械工程 |
029-82330166 |
肖老师 |
工业工程 |
||||
3 |
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 |
工业设计工程 (服装设计与工程方向) |
029-82330220 |
顾老师 |
工业设计工程 (设计艺术学方向) |
||||
4 |
电子信息学院 |
控制工程 (控制、检测、电力电子、信息与信号处理等方向) |
029-82330178 |
宋老师 |
5 |
管理学院 |
项目管理 (含工商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等方向) |
029-82330186 |
姜老师 |
6 |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
环境工程 (含环境工程、化学、空调等方向) |
029-82330168 |
于老师 |
7 |
计算机科学学院 |
控制工程 (计算机方向) |
029-82330138 |
陈老师 |
注:以上领域为我校现有工程硕士领域及方向(执行独立培养大纲),实际招生领域以当年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为准。
联系电话:029-82330076 传真:029-82330076、029-82330321
单位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金花南路19号
邮政编码:710048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金花校区教学主楼1-1001室
市内乘车路线(二环1号线、二环2号线、教育专线、48路、320路、528路、716路、401路、402路、37路、8路、27路、43路、300路、714路、717路、102路等公交车均可到达)
实用网址:
西安工程大学网址:www.xpu.edu.cn
陕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xwb.shaanxi.gov.cn(陕西省在职人员考试政策发布、报名、准考证下载)
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网:www.meng.edu.cn(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招生及录取政策、专业领域介绍等)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www.cdgdc.edu.cn(全国在职人员考试政策发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考试方式及政策汇总)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备注 |
4-6月 |
考生选择、联系报考院校及工程硕士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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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下旬、七月上、中旬 |
工程硕士网上报名 |
当地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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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21日 |
工程硕士现场确认、照相、交费 |
网上报名时指定现场确认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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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月上旬 |
复习“GCT”指定教材,准备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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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中旬 |
下载准考证 |
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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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下旬 |
参加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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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下旬 |
公布成绩 |
考生自行查询,书面成绩单通过邮局邮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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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上旬 |
第二阶段考试(资格审查、含专业课测试、综合面试) |
以研究生部正式书面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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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下旬 |
办理录取信息网上采集、发放录取通知书、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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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份 |
安排开课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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