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业大学2009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来源:中国研究生招生网 作者: 时间:2008-07-22 21:5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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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大学2009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具体接收办法如下:


  一、 申请办法:
  1、申请人所在学校必须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硕士推荐免试权的高等院校。申请人应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
  2、申请人将填写好的《北京工业大学200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及全部申请材料{包括自述、成绩单、获奖证书等(若有英语等级证书须提供)}于2008年10月15日前寄(或送)达所申请攻读专业所属的学院(所)研究生秘书处。
  (注:申请报考我校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者,除上述材料外,还须将获奖作品及个人作业副本一并邮寄到我校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研究生秘书处。)
  二、复试、录取
  1、各学院对申请人材料初审后,由学院通知申请人来我校进行面试(研招办届时在我校研找招网公布面试、体检时间安排),由各学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复试。
  2、复试、体检合格者,即获得被我校接收为推免生的资格。
  3、我校研招办对通过学院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发接收函。
  4、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须按教育部的要求办理正式的硕士报名手续,持北京工业大学接收函,到本科所在学校教务处(或研招办)领取推免生网报校验码,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网上报名,交报名费、并进行现场确认(照相)。
  5、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2009年6月中旬寄发本人。
  三、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提交《全国推荐免试研究生登记表》
  被我校接收的考生到本人所在学校的教务处(或研招办)获取网上报名须用的校验密码,网报后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此表由所在本科学校教务处发)上填写清楚考生报名号,并须在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后10 天内(最迟于11月25日前),将 “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随同“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原件寄(送)达我校。未按期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网报、交费、照相)者及未按期将本人“免试生登记表”寄(送)达我校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全国网报时间:按教育部规定时间:估计是10月10日-31日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
  现场确认时间:估计是11月10日——14日(注意查阅当地报考点的要求)
  京内推荐单位的免试生报考点选择北京工业大学,网上报名、网上交报名费后按时到北工大照相、确认网报信息;
  京外推荐单位的免试生,应按推荐学校所在地省级招办的要求,选择报考点,并按时到报考点进行确认网报信息、照相。
  四、其他
  1、若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2、北京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参见《北京工业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五、联络方式
  申请材料邮寄地址:
  邮编:100124 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
  北京工业大学 学院科研办公室(研究生秘书) 收 
  北京工业大学网址 : http://www.bjut.edu.cn
  北京工业大学研招网: http://yanzhao.bjut.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 010-67392527 010-67392533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8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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