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09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办法

来源:中国研究生招生网 作者: 时间:2008-08-27 14:18:17
  •     核心提示:
一、报考基本条件 

    ⒈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⒉获得本校推荐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⒊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质和基础;

    二、报名办法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9月28日前到我校研究生院网上报名。网址:http://202.120.111.59/tm2

    三、递交报考材料 

    网上报名后于2008年10月8日前将以下材料交至报考学院。

    ⒈华东理工大学200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 

    ⒉申请华东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导师推荐信2份; 

    ⒊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⒋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 

    ⒌申请人还可提交获奖证书、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等材料; 

    以上材料恕不退还。

     四、复试办法 

    凡申请材料齐全、经审查符合报考基本条件者,将由相关院(系)于2009年10月10日后组织复试。复试办法由各学院各专业自行确定。考生是否具备复试资格请与报考学院联系查询。具体复试时间、地点亦由相关学院通知考生。 

    复试时需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经复试、体检后我校同意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由学院向考生发放《华东理工大学2009年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通知书》。考生须将此通知书及时送交本校有关部门落实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

    五、录取 

    录取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中,人事关系全部转入学校、并在学校参加就业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参与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录取时按照复试成绩分为两类,一类为在研究生第一学年内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另一类为在研究生第一学年内享受二等学业奖学金,在研究生第二学年及以后是否享受学业奖学金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1、我校2009年主要接收全国具有研究生院高校的推荐免试研究生,被我校拟录取的具有研究生院高校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一般为在研究生第一学年内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2、根据教育部下达我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我校2009年接收的非研究生院高校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中,80%的同学为在研究生第一学年内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20%的同学为在研究生第一学年内享受二等学业奖学金。具体按照考生的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3、被我校拟录取的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中,经导师组复试后,认为有培养潜质的少量优秀同学,可申请硕博连读。经导师、学院导师组以及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可录取为硕博连读研究生。 

    4、申请人必须经过下述报名手续,才能确认推荐免试资格: 

    (1).申请人应到本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等)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和网上报名校验码,凭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gschool.ecust.edu.cn(暂未开通)。

    (2).于2008年11月10日至14日到当地高招办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3).未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申请人不能被录取。

    (4).寄(送)报考登记表 

     请于11月30日前将推荐免试生专用的《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加盖有关公章后寄(送)到所报考学院。

    六、其它 

    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名单上网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不予录取。

    七、联系方式 

    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梅陇路130号
    邮政编码:200237
    联系电话:021-64252453
    传真:021-6425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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