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13年南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
来源:中国研招信息网www.eduyz.net 作者:南通大学 时间:2012-03-22 14:17:05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编制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是做好研究生招生的基础工作,是招生单位向社会和考生的承诺。为确保专业目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根据教育部及省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现就我校2013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通知如下(教育部有关通知尚未正式下达,暂参照以前规定执行,如有变化,以上级通知为准): 一、招生的学科、专业 招生的学科、专业必须是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或备案的硕士学位授权点。2013年招生学科专业由各所属招生培养单位从附件1中选定。 二、考试科目设置
硕士研究生初试共四门考试科目(医学、教育学门类为三门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业务课一、业务课二。 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中还应指定一门与初试科目不同的复试笔试科目。 为尽快适应国家研究生招生初试科目不断深入改革的需要,各培养单位、学科点应着力精简自主命题考试科目,加大复试力度,在保持往年考试科目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审慎地设置各专业自主命题的考试科目。原则上按一级学科群或一级学科设置,相近学科专业的考试科目应尽量予以归并,对2012年专业目录中无人报考或很少有人报考的初试自命题考试科目建议予以取消。 各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初试科目设置请参照附件1。 三、研究方向的设置 研究方向必须保持与培养方案中的内容一致,应突出学科专业特色,涉及学科前沿。学科方向设置过多的要进行合并,每个学科专业原则上最多列5个研究方向。
四、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的人数 招生人数原则上按我校下达的2012年计划规模数安排,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数字不能随意调减。 六、参考书目及考试大纲
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有自主命题考试科目(包括初试、复试)都应对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做出说明,并填写附件3。考试大纲要求简明扼要,言简意赅。参考书要求注明其书名、版本、出版社名称、出版时间以及主编姓名。所列参考书目应尽量选用近几年出版的,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通用性,而且容易购买。 七、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及加试科目 各学科点可以根据本学科专业实际情况,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具体的学业要求。同等学力人员在参加复试时必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主干课程,请各学科点将本专业的专业课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列出。 八、学科点简介 为加强招生宣传工作,使考生了解我校各学科点学科发展现状、特色及优势,提高考生报考我校的积极性,促使更多优质生源报考我校,各学科点应编写学科点简介,并填写附件4。 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招生专业目录的编写工作,力求做到内容翔实,信息准确,文字严谨。研究生招生简章格式见附件2。编写后的附件2、3、4须由学科点和培养单位负责人审查并签名、盖章,并请于3月31日前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6号楼120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yzb@ntu.edu.cn。 招生专业目录一经定稿上报教育部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
附件:
南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2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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