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2012年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录取工作

来源:中国研招信息网www.eduyz.net 作者:宜春学院 时间:2012-04-10 11: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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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春学院2012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2012年我校开始招收首届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开设药物研发与生产技术、临床药学两个研究方向。为确保2012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招生组织工作
  (一)招生领导小组
  成立学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1.人员组成
  组 长:姚 电
  副组长:彭外生 曾晓春
  成 员:周曙光 郭孟萍 彭 智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挂靠研究生处。
  主 任:彭 智
  副主任:李建军
  成 员:焦茂兴 彭农乐 舒晓婷
  2.工作职责
  (1)负责与教育部、省教育厅等上级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落实招生计划等事宜;
  (2)贯彻执行教育部及省政府、省教育厅在招生工作方面的有关政策规定,组织、统筹、协调学校的招生工作;
  (3)指导、督促、检查招生过程中有关政策、规定落实执行情况,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4)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特殊情况及时决策和处理;
  (5)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检查、协调录取过程的相关工作;
  (6)全面领导复试、录取工作;负责审定考生资格审查结果,审议复试名单和录取名单,并报学校审批;
  (7)负责发放录取通知书及其他招生录取相关事宜。
  (二)招生宣传工作组
  1.人员组成
  组 长:彭 智 郭孟萍
  副组长:杨 健 张翘楚 李建军
  成 员:黄义强 刘加林 熊筱娟 熊知行 黄良辉 朱智勇 闻永举 赵 云 晏细元 焦茂兴 彭农乐 舒晓婷
  2.工作职责
  招生宣传工作任务主要由研究生处和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共同完成。
  (1)研究生处牵头负责相关招生政策信息的获取,招生信息的网络发布和宣传,校内相关信息的收集、发布与宣传等;
  (2)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牵头负责对外走访宣传工作,主要工作为走访省内外设有药学专业及相近专业的高校或科研院所,收集走访地相关专业考生信息,并通过打电话、邮寄宣传资料等形式与考生取得联系,宣传我校招生政策等情况。
  (三)专业复试工作组
  1.人员组成
  组 长:郭孟萍
  副组长:熊筱娟
  成 员:李开泉 朱智勇 黄 皓 闻永举 王博龙
  卢其能 易剑峰 吴正平
  2.工作职责
  专业复试工作主要由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牵头负责,研究生处全程参与协助。
  (1)制定专业复试基本原则和专业复试工作流程;
  (2)组织复试专家组,负责专业复试的命题、面试等工作,以及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命题、考试和阅卷工作。
  (四)监察工作组
  1.人员组成
  组长:周曙光
  成员:甘建勇 夏宇尘
  2.工作职责
  (1)负责对录取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2)负责参与复试、录取名单及有关信访问题处理。
  二、招生宣传工作
  (一)宣传工作意义
  研究生的生源质量直接关系着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点的发展和建设。研究生招生生源的竞争日趋激烈,而招生宣传工作是扩大我校知名度,宣传我校的有效途径,是吸引优质研究生生源、广纳优秀人才、顺利完成我校2012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任务的有效举措。
  (二)宣传工作举措
  1.丰富和更新我校研究生处等网站的研究生招生信息,及时发布最新招生信息和相关政策;
  2.拓宽和畅通网络宣传渠道,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江西省考试院网站等网络平台发布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
  3.通过校报、校内宣传橱窗等平面媒介形式,加强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的校内宣传工作;
  4.及时收集、汇总我校药学相关专业学生的考研情况,最大限度争取校内调剂生源;
  5.积极开展对外走访宣传工作,走访省内外设有药学专业及相近专业的高校或科研院所,收集走访地相关专业考生信息,并通过打电话、邮寄宣传资料等形式主动与考生取得联系,宣传我校招生政策等情况。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应用型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有力,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成绩进行量化考核,复试合格达到录取标准者方可录取;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工作内容及形式
  1.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核对考生身份、学生毕业证及学生证等。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2.面试:主要考查学生对基本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综合素质及潜质,复试组应注意把握面试时询问的广度和深度,做到泛问与追问相结合,多层次、多角度地考察考生;
  3.同等学力加试: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或跨专业调剂的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一至二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参考书参见我校2012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加试方式为笔试。
  (三)复试工作程序
  1.发布招生信息
  学校于2012年4月初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 (http://yz.chsi.com.cn)公布专业学位专业(领域)调剂招生人数、调剂要求、复试办法。
  2.考生填报调剂志愿
  符合要求的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3.确定复试名单
  学校根据考生调剂志愿和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并通知考生。
  4.复试
  除在本校设置复试点外,在各相关高校复试时间段(4月中旬),我校还拟在中国药科大学等高校设置校外复试点。
  凡接到我校通知来校参加复试的考生,学校报销其往返路费(路程区间一般为考生就读学校至宜春市距离;特殊情况须征得招生办公室同意方可报销)。
  四、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1.录取名单将根据2012年国家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
  2.我校要求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国家政策为准,并按上级有关部门文件要求执行。
  (二)录取程序
  1.复试工作结束后,由复试专家组对每一位考生复试情况签署意见,录取专业所在院研究并提出拟录名单,招生办公室审核,领导小组确定名单,报学校批准;
  2.录取名单确定后,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同意,由学校寄送录取通知书给录取人员;
  3.考生在复试拟录取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档案寄到我校。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宜春学院2012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

  为顺利完成我校2012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宜春学院2012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特拟定2012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网上调剂管理工作
  此项工作由研究生处牵头。主要工作内容:
  1、在网上公布复试工作流程表。
  2、在网上调剂系统开通后,及时公布我校研究生缺额信息。
  3、仔细查看申请调剂的考生信息,将符合初选调剂的考生添加至复试备选库。
  4、及时与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电话联系,确定考生来校复试。
  5、接受调剂考生电话咨询。
  6、向符合复试条件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并通知考生网上确认。
  7、下载同意复试考生数据,并通知复试组准备复试工作。
  8、将调剂复试合格考生置待录取标志,并通知考生网上确认。
  9、考生确认后,形成待录取库,下载待录取数据;如考生不确认,及时更新待录取库,重新公布缺额信息,挑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二、复试接待工作
  此项工作由研究生处和化生学院共同完成。接待点设在研究生处(学校办公楼316室)。主要工作内容:
  1、接待复试考生报到登记,发放复试工作流程表并指导考生按流程进行复试。
  2、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工作。审查内容包括其身份证、准考证、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历届考生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同等学力考生的学历证书等(以上证件都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审查并报销来校复试考生的车费。
  4、帮助学生联系住宿。
  5、收取体检费,发放体检表。
  三、专业复试工作
  此项工作由化生学院牵头,研究生处全程参与协助。复试地点设在化生学院。主要工作内容:
  1、制定专业复试基本原则和专业复试工作流程。
  2、组织复试专家组,负责专业复试的命题、面试等工作,以及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命题、考试和阅卷工作。
  3、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送研究生处,研究生处报学校批准。
  四、体检工作
  此项工作由宜春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宜春市第六人民医院)牵头。主要工作内容:
  1、按照国家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要求对来校复试考生进行体检。
  2、体检过程中应秉着以人为本、充分尊重考生权益的原则,认真负责地履行体检工作要求。
  3、体检工作结束后,迅速及时地将体检结果报送给研究生处。
  五、省外复试工作
  此项工作由研究生处、化生学院和监察工作组共同完成。主要工作内容:
  1、与省外相关学校接洽,合理安排校外设点复试工作。
  2、按照我校复试政策和要求对省外相关学校富余生源进行复试,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六、公布拟录取名单
  此项工作由研究生处牵头。
  1、在收集、整理考生的复试成绩和体检结果后,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认真研究和分析,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决定。
  2、将学校最终确定的拟录取名单及拟录取库报省考试院。
  3、收到考试院批复后,在调剂系统中上传拟录取名单。
  4、通知考生确认拟录取信息。 5、收到学生反馈后,及时发放录取通知书并通知考生将学籍档案邮寄至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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