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校部分专业需要调剂,我校2013年全日制硕士
研究生招生计划中有70%以上为公费计划,学术型大部分专业的调剂计划含有公费指标,热忱欢迎全国各地优秀考生调剂到我校继续深造。为方便考生调剂报考我校,现将我校调剂的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接受调剂考生的条件 (一)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统一规定的二类地区复试分数线;
(二)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剂到我校专业应同属一个一级学科,即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与调剂到我校专业的专业代码前四位相同,考试科目相近即至少有一门专业课考试科目名称相同;经济学(02)、工学(08)、工商管理学(1202)必须按规定参加国家统考数学(一)、数学(二)或数学(三)中一门。
二、调剂办法 (一)2013年3月下旬,待国家教育部公布2013年复试最低控制线后,凡符合我校2013年复试最低控制线并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即可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
http://yz.chsi.com.cn ,
http://yz.chsi.cn )“调剂系统”进行填报调剂信息。
(二)根据我校在该系统公布的专业缺额信息(我校各专业余缺信息以公布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中的余缺信息为准),按要求提交个人调剂信息。我校将及时提请相关专业负责人对已提交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进行审核,一经审定,我办将立即以短信或电话方式及时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三)按教育部规定,所有调剂考生必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
http://yz.chsi.com.cn ,
http://yz.chsi.cn )完成调剂流程,故我校没有设置本校的预调剂系统,所有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勿需焦急,请等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开通后即可开始调剂相关工作。在此之前,请考生请密切关注“
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
http://www.yz.gxnu.edu.cn ),以便及时了解我校最新发布的复试录取相关信息。
三、调剂政策 (一)211、985重点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调剂到我校,经复试合格,学术型各专业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公费录取,专业学位各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主动申请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调剂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所有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含自费生),入学后可凭课程成绩、平时综合表现、科研工作等情况申报多项研究生奖学金。
(四)我校设有大量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以培养研究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并改善学习生活条件。
(五)我校已开通的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等绿色通道,将为经济困难的同学顺利完成学业提供有力的保障。
四、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5833630,5838221;邮编:541004。
(二)各学院联系方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