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2013年考研调剂信息

来源:中国研究生招生网www.eduyz.net 作者:yzw 时间:2013-03-15 10:14:16
  •     核心提示:


  1.接收考生必须是本科毕业于“985”“211”高校或通过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评估的高校;
  2.2013年考生原则上总分高于我校相同专业分数线30分,专业单科≥90;
  3.接收学科与考生报考学科相同,不接受跨学科的调剂;
  4. 调剂考生可参加3月26日的同步复试,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在3月20日之前直接与城规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23—65126327,023—65126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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