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域代码 |
035300 |
领域名称 |
警务硕士(含警务管理、国内安全保卫研究方向) |
二、调剂政策
1、须达到我院2013年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招生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划定的警务硕士一区最低控制线;
3、须为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刑事警察学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
4、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进行(http://yz.chsi.com.cn/)调剂,并通过调剂系统的数据审核,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国家不予认可。
三、优惠条件
1、凡经规定程序被我校录取的考生报销复试往返路费;入学后每年可报销两次往返路费;在读期间免收住宿费。
2、学院构建多渠道的研究生资助和奖学金体系,保障研究生学习和奖励优秀研究生,使研究生能够安心学习、潜心研究。研究生奖助学金情况如下:
(1)助学金每月30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
(2)奖学金
等 级 | 金额标准(元/年) | 比例(%) |
一等 | 4000 | 10 |
二等 | 2000 | 20 |
三等 | 1000 | 30 |
3.学院根据研究生能力条件,提供部分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按不低于500元/月标准支付相应岗位津贴。
四、调剂程序
1.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可致电我校研究生处预报名登记(来人来函亦可),并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2013年度四川警察学院警务硕士调剂申请表》,将该申请表填好后,连同本人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A4纸大小)传真至0830-3115671。
2.待国家线公布后,考生可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按照要求填写个人调剂信息,并及时查看我校回复。
3.经资格审核后,研究生处会及时与调剂考生联系,通知考生参加复试。联系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曾老师,电话:0830-3115671,18989127015。
注意:申请调剂考生须在4月22日前与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复试录取办法详见《四川警察学院2013年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特此通知
附件:调剂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