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考生: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生源质量,优化研究生生源结构,我校2014年各招生单位均将调剂录取部分二志愿优秀考生。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调剂基本条件
1.二志愿考生调剂须满足国家相关文件对调剂学科的基本要求。
2.调剂考生的毕业专业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中央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西南财经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中国药科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优势学科所在专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石油大学、中国地质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第二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中央民族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在学科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4)教育部“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的国家重点学科所在学科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5)首都医科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南方医科大学、中国医科大学、沈阳药科大学、第三军医大学、重庆医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基础医学专业、临床医学专业、药学专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6)本科就读体育学、艺术学专业且就读专业所在学科在就读学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考生的报考学校(专业)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报考学校(专业)须满足上款(1)-(6)所列学校(专业)的具体要求。
(2)报考中国科学院大学以及所属科研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以及所属科研机构以及国家各部委所属的科研机构。
4.所有专业均不接收专升本与二级学院毕业生调剂。
5.除山东大学(威海)外,全校各专业均不接收报考外校的本校毕业考生调剂。
6.调剂考生成绩须符合原报考专业和拟调剂专业的国家及我校及相关学院(中心、所)的复试基本要求。
7.考生调剂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和学校批准后方可参加复试。
二、网上申请流程
1.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请与3月18日12:00—3月23日12:00通过“山东大学研究生调剂申请系统”填写申请信息。
2.网上申请步骤如下:
(1)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注册,请牢记您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
(2)进入系统后点击“完善信息”,如实填写个人申请调剂信息,填写时请在备注栏里注明初试考试科目名称;
(3)完善信息后点击“查看信息”,查看、核实、修改个人信息;
(4)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申请”,完成报名。
3.报名期间您可以修改您的报名信息,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允许修改。
4.除网上申请外,我校不接收考生通过邮寄、电话、邮箱等其他方式进行的调剂申请。
三、其他事宜
1.我校各招生单位将于3月23日后通知审核通过的考生参加复试(考生也可电话咨询相关学院)。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可登录调剂申请系统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考生也可于3月24日后在报名系统中查看审核信息并下载复试通知书。
2.所有参加调剂的考生须在国家调剂系统(http://yz.chsi.cn/)上进行报名并选报我校,在录取前不得更改报考志愿,否则将会影响考生的复试与录取。如被我校录取,考生还须在系统中待我校发出拟录取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不按时确认者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3.因全国复试分数线尚未公布,考生可先行网上申请、参加复试;待国家线公布以后我校将对所有调剂考生进行检测,未通过国家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4.二志愿调剂考生复试安排同我校一志愿考生(具体见“山东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5.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申请校内调剂,无须通过本系统报名,可直接与欲调剂学院(中心、所)联系。
附件:1.211工程建设高校名单
2.国家级重点学科名单
3.我校各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山东大学二志愿考生调剂报名系统(3月18日12:00开通)
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4-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