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内调剂对象:
①高于学校分数线的一志愿学术型考生,经复试排名未能被一志愿专业录取,可选择校内调剂。
②高于国家分数线但低于学校分数线的学术型专业一志愿考生,可选择自愿复试,但不参加一志愿专业排名,选择校内调剂。
2.可接收校内调剂专业:
学术型经济类(西方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统计学)考生可根据其意愿调剂到学术型经济学其他专业或专业学位经济类专业;
学术型管理类(会计学)考生可根据其意愿调剂到学术型管理类其他专业或专业学位资产评估专业;
生源充足的专业将不接收校内调剂考生。
3.校内调剂安排:
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可现场填报三个调剂志愿,复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及调剂志愿进行校内调剂。
二、校外调剂
1.校外调剂要求:
校外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应与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分数原则上要高于我校复试分数线10分以上;对社会生源不足的专业,如计算机应用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不含金融工程方向),要符合该专业国家分数线要求。
2.校外调剂安排:
①经过校内调剂后,我校将在研招网对仍有调剂名额的专业限时开通调剂系统,考生请随时关注研招网。没有调剂名额的专业将不接收校外调剂考生。
②根据校外调剂名额,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并按照复试后总成绩进行排名,依次录取。
③调剂复试安排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