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初试情况,拟在部分专业接收少量调剂考生,热忱欢迎全国各地符合国家调剂政策的优秀考生调剂到我校继续深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剂原则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单科与总成绩)达到国家统一划定的A类地区初试合格资格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调入专业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考生初试科目中须有数学,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学术型专业可调剂到对应的应用型专业。
6、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A类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 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A类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 体育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7、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8、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9、调剂专业外语语种按《长江大学201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要求。
二、调剂基本程序:
1、我校相关专业已发布缺额信息,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凭本人帐号和密码进入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2、同时可直接与院、系负责老师联系(见附件,请尽量在工作时间联系)。
3、我校研究生院安排专人负责调剂事宜,在24小时内对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应于24小时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回复,并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
4、复试具体事宜请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c.yangtzeu.edu.cn)及各院系网站,了解调剂最新信息。
长江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二○一四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