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外国语学院2015年考研校外调剂政策及要求
为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东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安排意见》,现将我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具体调剂政策公布如下:
一、校外调剂
校外调剂面向第一志愿报考单位为非东北大学的考生,其他条件及要求如下。
(一)二志愿校外调剂须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我校原报考专业复试基本要求及拟调剂专业的复试基本要求;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报考应用型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学术型专业。
(二) 各学科(专业)缺额及校外调剂具体条件
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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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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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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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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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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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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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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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211”工程及以上的高校或外语类专业高校的全日制相关专业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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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校外调剂复试名单确定排序规则
参加调剂的校外考生按初试四科成绩总分由高至低确定校外调剂名单,复试比例为130%,计数时遵循小数点进位原则。成绩相同时以毕业院校及报考院校层次、大学四年本科成绩及所获荣誉奖励为参考。
三、复试时间地点及复试内容形式
1、 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复试形式:笔试(满分120分)、面试及二外面试(满分100分)。
复试内容请参看2015年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复试考试科目及参考书。
四、校内调剂录取规则
1、调剂考生总成绩=初试四科总成绩+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与综合面试成绩之和)。并按复试后总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录取。
2、要求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心理健康。
3、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笔试成绩小于75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接收调剂时间及方式
1、接收时间:3月24日前
接收方式:资格审查材料邮寄或送至东北大学主楼1105
2、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24-83687781
注:调剂申请表需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送至以上接收地点
本方案解释权归东北大学外国语学院所有,如与国家及学校相关政策不符,以国家、学校相关政策为准。
东北大学外国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