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工作原则:
1.2012年医学院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选拔人才。接受调剂的范围为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口腔医学等获得医学学士学位的往(应)届考生。
2.参加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考试成绩达到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合格(I区)资格线要求的所有拟录取考生有资格参加我校复试。
二、复试内容及办法
1.复试内容包括英语听力测试、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英语听力测试由学校统一用多媒体播放,考试时间为30分钟;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综合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掌握的程度,英语口语,实践技能等,考试时间为15分钟。
2.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其中英语听力测试(笔试形式)50分;专业课考试150分;综合面试10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750分)=初试成绩(500)*0.9+复试成绩(300)
4.拟录取名单按总成绩排名依次确定。
5.参加复试的考生本人须持二代身份证、准考证、本科成绩单、毕业证(应届考生持准考证、学生证)、学位证在复试前规定的时间内到我校研究生处报到(行政楼413室)。审核通过后领取复试通知书。同时交1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对持不合格证件的考生不准参加复试。未经查验证件擅自参加复试者,一经查实,其复试成绩无效。
三、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到学院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
西安医学院研究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