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与传播学院
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根据《兰州大学2012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和《关于做好2012年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决定,我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按下列办法实施。
一、复试原则
学院在复试工作中将实行一级学科下新闻学.传播学.新闻与传播硕士一并复试,为突出学科应用型特点,学院将加大复试中对外国语能力测试的力度,最终根据学校下达招生指标数择优录取,学术型考生可以优先内部调剂到专业学位,专业学位考生不得调剂到学术型。
二、复试对象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新闻学.传播学专业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360分,英语.政治达到50分,业务课单科达到80分均可参加复试。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335分,英语、政治达到50分,业务课单科达到75分均可参加复试。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上述各类分数线的基础上,总分降20分,单科降5分,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复试。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达到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即可参加复试(不占学院招生指标)。
第二志愿调剂的考生,以接到我院同意复试的电话为准。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后续附表。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含笔试、面试、外国语测试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其中笔试科目(请查阅兰州大学2012年招生专业目录)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形式为闭卷,试卷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形式,重点观测考生的组织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辩论的说服能力等多方面相结合的专业综合能力与素质。外国语测试主要针对与专业知识相关的口语、听力测试。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所有考生必须全程参与各项复试环节。
四、初试与复试成绩权重
复试结束后,考生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照以下权重求和排序(面试成绩<60分者、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60分者均不能录取,不参加排序,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笔试成绩+面试成绩<120)不予录取):
初试成绩总分÷5×50%
复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25%
复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外语听力和口语占20分) ×25%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50%+复试笔试成绩×25%+复试面试成绩(含复试外国语口语及听力、实践能力考核)×25%
拟录取公示以总成绩排序结果为依据。
五、调剂复试
本年度学院接收调剂生属计划之外单列招生指标。本次调剂复试仅限于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从外单位调剂到我院的第二志愿考生,应同时满足2012年教育部和兰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招收硕士生复试分数线的要求。调剂信息与要求请查阅兰州大学研招网。
六、复试资格审查与注意事项
1.报到时请出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并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请出示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并提交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
2.有正式工作单位的上线在职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必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须签章),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未提供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上线在职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3.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必须递交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和县级以上民族事务委员会出具的“民族成份证明”。其中: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还须出具民族自治地方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同意委托培养的书面证明;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还须出具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委托培养的书面证明。未提供“户籍证明”、“民族成份证明”和“委托培养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4.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学校教务部门盖章),查验后上交。
5.对上线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提供其报考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书面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复试考生应交纳复试费。笔试(含加试)科目30元/门,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费20元/人。复试费由本人于报到时到学院办公室交纳。考生往返路费.复试期间的食宿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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