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的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工作,并对本学院的复试、录取结果负责。
二、复试工作原则
(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招生工作重心转移到更加注重提高质量上来,切实将保证质量放在首位,不拘一格选拔优秀拔尖人才;
(二)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科学选拔、统筹兼顾、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加强自律,坚持公平、公正,各工作环节有章可循,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国家研究生学历教育招生制度的公信力;
(四)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三、考生参加复试的条件
我院药学专业学术型硕士的复试分数线为300分(各单科分数线为国家线),制药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的复试分数线为国家线。
四、复试工作要求
(一)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需进行复试(包括:一志愿统考生、调剂生),复试合格方可拟录取。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参加面试。
(二)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控制在1:1.2—1.5(不含推免生)。
(三)需认真核查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 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再交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政审意见等相关材料。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四)学院分别成立药学专业和制药工程专业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5名本专业的硕士生导师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无规避关系亲属报考的教师组成。
(五)学院负责对复试小组成员进行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和评判标准,明确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明确工作行为规范。
(六)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数字型),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七)复试过程中要规范操作,做好试题保密(包括命题、阅卷、核分、登分等)、随机抽题、随机分组、复试记录等工作,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进行必要的解释。
五、复试主要内容和方式
(一)复试时间及安排:见学院网通知
(二)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以及思想政治品德等。
1.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验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说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考核
(1)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着重了解考生对一些重大政治事件的看法和认识,并对考生的专业思想和治学态度进行必要的考察;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包括社团活动)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等;
(4)人文素养;
(5)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
3.体检
(三)复试方式:
1.专业课成绩满分为150分(专业课考试100分,5分钟的本科毕业论文PPT工作介绍50分),专业课考试采用笔试形式,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本科毕业论文PPT工作介绍50分在面试中进行。
2. 外语听力测试:考试时间25分钟 ,满分50分。
3. 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实验技能、专业知识结构、综合能力和外语听说能力进行测试。每个考生进行约15分钟时间的面试(满分100分),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标准要统一。
4. 复试阶段必须体检,体检安排在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不得录取。
5. 复试的具体内容、笔试科目及要求参见《江南大学201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六、调剂办法
各学院要按照“统筹兼顾、合理调节、积极引导、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好调剂工作特别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的调剂工作。
(一)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
(1) 调入考生成绩必须达到国家分数线,优先考虑“985”和“211”工程高校;
(2) 调入仅限本科生;
(3) 根据报名的先后次序,先报名者优先录取;报名时间相同的,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 原则上不得跨学科门类调剂;调入专业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有数学;
(二)调剂程序:
(1) 考生自行登陆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2) 接受调剂的招生学院审核考生材料后,决定是否通知其参加复试;
(3) 复试合格后,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网上发出拟录取通知,并通知考生网上确认,一经双方确认,单方不得取消;
(4)招生学院向拟录取调剂生的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发出调初试试卷的公函;
(5) 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根据考生本人申请和我校调试卷的公函,将考生初试试卷寄给我校。
七、复试成绩、拟录取与学业奖学金
(一)复试成绩
1. 复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① 复试专业课成绩满分为150分(专业课考试100分,5分钟的本科毕业论文PPT工作介绍50分),外语听力考试满分为50分,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
② 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听力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③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面试合格考生的拟录取程序:
1. 各专业的拟录取顺序:先拟录取第一志愿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再拟录取调剂到该专业的考生。
2. 参加我校各专业复试的第一志愿考生,按总成绩排序。
3. 调剂到我校各专业复试的考生(含校内调剂),按复试成绩排序。
复试完毕,待体检结果,各招生学院及时将复试结果及是否拟录取通知考生本人。
(三)学业奖学金等级的确定
1. 学术型:第一年的学业奖学金只在拟录取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底按序甄选,委培生、、单考生和调剂生(包括校内调剂)不享受学业奖学金。
2. 全日制专业学位:除MBA、委培生以外,其他考生均享受二等学业奖学金(免全年学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专业学位的考生第一年还可以根据成绩参评学业奖学金。
从第二年开始,学业奖学金的评定按照《江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药学院
201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