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厦门大学经济学院专业硕士招生简章

来源:中国研究生招生网 作者: 时间:2015-09-30 15:04:14
  •     核心提示:

一、厦门大学经济学院简介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渊源于1921年建校伊始的商学部,90多年来,培养了以张高丽、邱晓华、桂敏杰、万建华、王开国、董文标、沈丹阳等为代表的众多优秀人才。1982年经教育部批准组建了全国重点综合大学的第一所经济学院,30多年来,学院一直是中国大陆最重要的经济学教学与科研基地之一。

二、专业硕士招生目录

1. 在职:金融、税务

2. 全日制: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

 

三、报考条件

(一)接受推免生的条件

接收推免生的办法详见我校招生办网页《厦门大学 2016年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网址: http://zs.xmu.edu.cn)。

(二)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条件

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经济学院税务(在职方向)、金融(在职方向)专业学位均招收在职考生。如果被录取,考生的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不转入我校,学校不安排住宿。报考以上在职专业学位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相关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2013年7月毕业的本科生)或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 5 年或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或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 报名参加我院除税务硕士(在职方向)、金融硕士(在职方向)之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相关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须在2016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016 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附加条件:a. 已修过 6 门及其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b. 提供 CET、 GMAT、 TOEFL、 GRE、 PETS等相关的英语水平的证明;

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附加条件:a、已修过6门及其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b、提供CET、GMAT、TOEFL、GRE、PETS等相关的英语水平的证明;

⑤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四、报名

(一)推免生报名

推免生须在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注册报名,并网上支付报名费。

特别提示:通过厦门大学推免生网上报名系统申请并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非通过夏令营方式录取)和通过夏令营方式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都必须登录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再次补充报名申请我校,并完成相关网上申请录取程序。

推免生不需进行现场确认。

(二)统考生报名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 网上报名

报考网址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 http://yz.chsi.com.cn ,或教育网: http://yz.chsi.cn );

网报时间为 2015年10月10日-10 月31日,每天 9:00-22:00;应届本科生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5年9月24日至 9月27日每天9:00-22:00 。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 现场确认

考生须到各自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确认网报信息、照相和缴纳报名费。现场确认的具体要求和报名费的收费标准以各报名点的相关通知为准。具体时间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安排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三)特别提示

1. 对于报考我院在职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正常的报名和确认手续外,还需从我校招生办公室网页下载区( http://zs.xmu.edu.cn/download.aspx )下载《告专业学位在职考生书》,经仔细阅读并亲笔签字确认再 e-mail 至经济学院专业硕士研究生秘书邮箱(xmujjjx@xmu.edu.cn)后,报名方算完整有效。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学历、学位及工作年限等)。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五)体检

体检安排在复试期间进行,地点为厦门大学医院。届时详见我校招生网页的通知。

(六)考试时间

初试时间: 2015年12月26日至27日 (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

复试一般安排在 3月中下旬至4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各专业的复试要求届时请关注招生办和学院网站。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基础课,加试方式为笔试。

在复试阶段,将在学院的网页上公布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复试要求,不再另行寄发书面的复试通知书。届时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七)初试科目

1. 在职:金融、税务

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100分、全国统考)

② 204-英语二(100分、全国统考)

③ 396-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150分、全国统考)

④ 431或433-专业课(150分、自主命题)

2. 全日制: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

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100分、全国统考)

② 201-英语一(100分、全国统考)

③ 303-数学三(150分、全国统考)

④ 431、432、433、434、435或436-专业课(150分、自主命题)

(八)录取

坚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 50% 至70% ,复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 30% 至50%),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政治审查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九)学位授予

在规定年限内完成课程学习并获得相应学分,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由厦门大学颁发的、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及专业硕士学位证书(金融、税务、应用统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

五、学习方式

在职学制2.5年,全日制学制3年;2016年9月入学;在职方向:金融专业每周六、日、节假日上课,税务专业全脱产上课,寒、暑假期休息;全日制方向:集中在校学习。

六、缴费信息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学费标准为:全程3.3万元(含两年、两年半和三年学制)。在职专业学位的学费标准将根据国家和福建省的相关规定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专业

全程学费

第一学年缴费标准

备注

税务

80000元

40000元

两年半学制(分两次缴交学费)

金融

80000元

40000元

两年半学制(分两次缴交学费)

在职专业学位的学费第一、二学年开学注册时分别缴交(逾期不交学费者,视为自愿放弃学习。中途退学不退学费。)。

七、人事档案

专业学位(在职方向)考生的人事关系不转入厦门大学,厦门大学不为该方向的学位考生安排住宿。

专业学位(全日制方向)考生的人事关系转入厦门大学,厦门大学为该方向的学生安排住宿。

八、联系方式

1.在职方向 电话:0592-2182393 潘老师、0592-2182365 赖老师

2.全日制方向 电话:0592-2184571许老师、0592-2189505宋老师、0592-2182136张老师

传真: 0592-2186340               电子邮箱:xmujjjx@xmu.edu.cn

通讯地址: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办公室  邮编:361005

 

链接:王亚南经济研究院、经济学院2016中美联合金融双硕士

http://se.xmu.edu.cn/pm/viewNews.asp?id=480

 

学院专业硕士网站:http://se.xmu.edu.cn/pm

学院专业硕士新浪微博:http://weibo.com/xmupm

厦门大学招生办网站:http://zs.x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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