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宁波大学研究生招生政策及常见问题解答

来源:宁波大学研究生处 作者: 时间:2008-06-18 09:46:42
  •     核心提示:
一、2009年学校的收费政策

  1.第一志愿报考宁波大学录取的研究生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优先使用公费指标。

  2.自筹经费生和委培生每年收取培养费7000.00元,分年付款。

  3.2008年我校公费生比例为95%。

  4.我校有三个专业招收博士研究生,分别是:水产养殖、通信与信息系统、工程力学。08年公费生比例为100%。

  二、2008年录取情况

  1.2008年录取率

  2008年第一志愿报考宁波大学,且符合国家A类基本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录取率为95%。我校不提供分专业录取情况的数据。

  2.关于初试和复试成绩所占比例

  2008年我校在录取时,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在综合成绩中所占的比例一般为60%:40%。

  3.关于复试阶段的淘汰比例

  2007年我校复试人数的总体比例按招生指标的1:1——1:1.2确定。因各学院学科差异较大,实际的复试淘汰比例略有差异。

  4.我校硕士生的待遇

  (1)符合条件的硕士生,可享受我校设立的普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待遇。

  (2)学校为研究生设立曹光彪学生科研奖、绣山清寒优秀学生奖学金,绣山清寒新生奖学金,奖金额度最高可达10000元人民币。

  (3)我校为硕士生提供勤工俭学机会

  (4)学校实行“三助”岗位制度,为研究生提供“助研”、“助教”、“助管”岗位。

  (5)家庭困难的自筹经费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6)通过CET6(470分及以上)的考生可在入学后申请英语(Q吧)公共课免修,CET6合格分数的时效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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