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合格资格线
报考学科门类
(专业) |
A类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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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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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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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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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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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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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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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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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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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科(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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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科(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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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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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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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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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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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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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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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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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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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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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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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考生:报考地处一区招生单位的考生。
*B类考生: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的考生。 *C类考生:①报考地处三区招生单位的考生;或者②目前在三区就业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考生。 一区系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等11省(市); 二区系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10省(市); 三区系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照顾专业(一级学科):力学[0801]、冶金工程[0806]、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水利工程[0815]、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矿业工程[0819]、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兵器科学与技术[0826]、核科学与技术[0827]、农业工程[0828]。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①报考地处二、三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或者②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