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艾丹青)记者日前从浙江大学研究生院了解到,2009年浙大预计招收全日制学历研究生5600余人,其中硕士生4100余人,博士生1500余人。
与以往不同,作为教育部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试点高校,浙大将首次开始尝试博士生自主招生,扩大了学院和导师的自主权。同时,从今年开始对硕士生、博士生的助学力度也加大。
院士、长江学者可自主招博士
怎样选拔到有潜力、培养出更多优秀的博士生?这个问号一直困扰着各高校。浙大将从扩大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开始,做一系列的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
此前,浙大已出台《导师自主遴选博士生方案》。“方案”明确,从2008年春季开始,列入浙大招生目录的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全国优博论文(含提名奖)指导老师,可自主发现并经过个人鉴定,以自主招生形式招收1名博士研究生。这一制度将一直延续下去。
为了避免“放羊现象”,浙大还要求导师所带的研究生人数不要太多,保证有充分精力培养每个学生。硕士生导师每年招收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人,博士生一般不超过2人,包括免试生、直博生、提前攻博生等。院士和长江学者、求是特聘教授、优博论文导师可适当增加名额。
今年,浙大有自主招生资格的博导人数在120人左右。据学校相关负责人介绍,被自主选拔的学生,原则上来自校外,学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有学术专长。导师也可在校内的跨大类学科领域筛选学生,以促进学科交叉。为了确保生源质量和公开、公平,浙大每个学院将成立自主招生考核小组,组织多样化考核,实施细则和录取名单都会及时在网上公示。
100%非在职博士生都有助学金
从2008年开始,包括浙大在内的全国17所高校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其中包括很多考生都关心的费用问题。
改革之后,各高校将采取奖助学金的方式资助研究生。浙大2008年入学的研究生,已经开始享受到新的奖助体系:100%的非在职博士生可获得一等基本助学金,冲抵全额培养费;90%的非在职硕士生可获得一等、二等助学金,冲抵全额或半额培养费。所获得的助学金等级,在研究生复试时申请、确定。
此外,研究生入学后,还可申请岗位助学金用于生活费。根据改革方案,70%至90%的硕士研究生可以获得每年9600元、8400元、7200元左右的一、二、三等助研经费,由导师和学校共同出资。博士研究生可获得的资助分别为一、二、三等每年18000元、14400元和12000元左右。各个学院可以在学校确定的资助总额不减的情况下自主调整上述等级和资助金额。
“新的奖助体系依据研究生学业基础、培养潜质、综合表现等进行分配。打破原来的‘大锅饭’、‘一刀切’做法。”浙大党委研工部负责人介绍,对一名优秀的非在职博士生来说,培养经费为每年1.2万,助研津贴为每年1.3万,国际交流费用每年至少1万元,攻读优秀博士论文生活补贴每年3万元左右,如果再拿到竺可桢等奖学金1.5万元,那么在读博士的三年或四年中,他最多可以每年拿到8万元。